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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無條件退貨,對apple有差嗎?

雖然我一直不贊成
但是apple同意了
現在app用7天退貨是合法權益喔
沒有貪小便宜的問題
買來用7天只要想退並且確實刪除程式
沒有任何問題

誰也不能說不道德吧

但是新聞說
如果app賣10元
開發者得7元,apple得3元
被退貨時,開發者要退10元給消費者
這樣apple有差嗎
開發者才是冤大頭吧

前題是新聞所說的是真的
2011-07-16 2: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條件 Apple
新聞? 這年頭的新聞只剩下日期是對的

版上有不少APP開發者 直接詢問不是最快?

現在的新聞只適合當作茶餘飯後的說笑話題 沒有任何實質上獲得資訊的地方...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可能的退貨風險成本,灌進售價。
比照電視購物的售價策略,統計退貨百分比,概算耗損,分散至單價上。

對開發商也沒影響。
怎可能.... 這種弱智新聞,連聽都沒有價值。
小弟看到你的標題
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 對APPLE應該是好處比較多的

如果APPLE也修改了與開發者的合約為軟體被下載後的第8天才將銷售費用給開發者,
那麼APPLE將會多出很多現金流可以運用

只是小弟的想像 有錯誤請指教

wesley87 wrote:
雖然我一直不贊成但是...(恕刪)


當然沒差
會用到apple的人
對品質與保證是在乎的
以此方式屏除惡質程式很棒啊
真的優質的程式
apple人的消費力 是會實際支持的

coolplus wrote: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恕刪)

依此邏輯,反而虧到消費者?
http://techcrunch.com/2009/03/25/apples-iphone-app-refund-policies-could-bankrupt-developers/

看一下這篇吧..
剛去iOS Develop Resource center找不到相關的文章.
但有找到新聞..
裡面就有寫到

Apple charges a 30% commission on all paid apps sold through the App Store. So basically, developers get 70% of a given sale but if the end-user wants a refund, the developer has to pay Apple 100% of the sale.

雖然新聞剩日期是正確的..
但針對這個..新聞是正確的..

歡呼吧..台灣人..你們可以盡情的強姦開發者了..
wesley87 wrote:
但是新聞說
如果app賣10元
開發者得7元,apple得3元
被退貨時,開發者要退10元給消費者


App 開發者合約上是這樣寫沒錯,但是在實際運作時,Apple 還是只有向開發者要回 7 元。這個檯面下的運作機制從 iTunes App Store 開店後就沒改過:

http://www.iphonedevsdk.com/forum/business-legal-app-store/37181-appstores-refund-policies.html

合約上寫的條文主要是用來應付特殊狀況,例如抄襲、惡意、或廣告不實的軟體。


我倒是有個想法,既然好用的工具軟體大部份有購買需求者,較不會計較退費與否,

如果程式作者即日起開放,購買七天試用期內部份功能鎖住,七天後自動解鎖

(自動下載更新包擴充或解開功能),如此一來,喜歡用的人自然在七天後享用全功能版本,

七天內退費者享用部份功能版本(七天後請改下精簡版或放棄使用),大家都不傷和氣。

至於歌曲,書籍或影片,應該不容易辦到,不在討論之列。




都市夜更深,不為不幸人停留,只為資本服務;看不清,又何必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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