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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Store軟體購買小心

diosr519 wrote:
真的要理性討論啊..
你真的是可以多想想為什麼消基會會那樣認定自動續約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再去想想如果我們周遭生活如果充斥著自動續約這種條款會是怎樣的一個狀況?

門號到期沒去取消...自動續約兩年.
網路到期沒去取消...自動續約兩年.
第四台到期沒去取消..自動續約兩年.
訂報紙?訂牛奶?

消基會成立的目的,之前已經講過了他就是在爭取消費者的好處,不管任何爭議,你怎麼可能期待他做不利於消費者的認定。
類似自動續約的條款或機制早就已經充斥在我們生活周遭啦,你用的市內電話、手機、水、電、瓦斯、第四台,甚至管理費。
如果不是自動續約,你要不要算算每個月要打幾通電話去跟那些廠商洽談簽約事宜。
你如果認定自動續約條款就是對消費者不公平,你怎麼會容許第四台一次收你半年的錢?
雖然沒有寫是自動續約,但實質上不就是自動續約5個月嗎?極端一點,用每日計算的方式,不就是自動續約約179天?


天照 wrote:
我一直在等你提出這幾個例子啊...

請問一下...你現在用的手機門號也好....網路也好...
有哪一項是期滿之後會自動取消的??
又有哪一項在你當初申辦的時候有告訴你
你現在就可以選擇二年到期後要不要續用的??
不都是你沒有主動取消的話就視同續約嗎??
...(恕刪)


你也忍太久了吧?

我還真不知道我的電話..兩年到期後會幫我續約兩年啊.
甚麼時候改成不去主動取消就視同續約兩年?

你是在說台灣的電信商嗎?

diosr519 wrote:
你也忍太久了吧?我還...(恕刪)


原來你的電話綁約二年一期滿就會自動停話不再收費啊....不知道您用的是哪一家的門號??

另外...我不是在忍...我是在等著看有誰會提出電話網路這些例子來說嘴...
只是剛好是你提出的而已
looklin wrote:
消基會成立的目的,之前已經講過了他就是在爭取消費者的好處,不管任何爭議,你怎麼可能期待他做不利於消費者的認定。
類似自動續約的條款或機制早就已經充斥在我們生活周遭啦,你用的市內電話、手機、水、電、瓦斯、第四台,甚至管理費。
如果不是自動續約,你要不要算算每個月要打幾通電話去跟那些廠商洽談簽約事宜。
你如果認定自動續約條款就是對消費者不公平,你怎麼會容許第四台一次收你半年的錢?
雖然沒有寫是自動續約,但實質上不就是自動續約5個月嗎?極端一點,用每日計算的方式,不就是自動續約約179天?...(恕刪)


消基會成立的目的當然就是爭取消費者的好處.
就如同正常一個消費者爭取的當然就是消費者的權利.
當然要期待他做有利消費者的認定.

你不是不搞錯甚麼了?
你上面說的哪一樣不是因為你自己去另外申辦自動續約他才能重你戶頭直接扣錢?
第四台.電信商甚麼時候有能幫我自動續約半年兩年的權利?

第四台一次收我半年錢.代表我跟他一次簽半年.
你的意思是說..半年後我沒去退它會自動續約半年強迫我付錢?
跟我家狀況不一樣喔.

天照 wrote:
原來你的電話綁約二年...(恕刪)


沒繳錢當然自動停話啊..
難不成真有可能幫你自動續約兩年?
diosr519 wrote:
沒繳錢當然自動停話啊...(恕刪)


是啊...沒繳錢自動停話...可是在停話前至少有二個月的錢你還是得付不是嗎??
那這種情況下請問你覺得從期滿到停話中間那一二個月的電信月租費你付是不付??
不付的話OK啊...等著接法院的強制命令而已...
如果你覺得不付才合乎消費者權益的話那法院的強制命令怎麼發得出來??
我可不知道有哪一家電信公司是允許你期滿之後就不用付任何一毛錢就會自動停話的
更何況有哪一家電信公司在消費者申辦門號的時候有提供消費者選擇可以在約滿後立刻視同解約不再需要付月租費的??
今天你覺得MAGV在消費者訂閱前只提出書面提醒而沒有讓消費者可以直接選擇三個月到期自動停用算是不合理的話...那麼用相同的標準檢視電信業...網路ISP...有哪一家的規範是合理的??

補充說明一下...
電話費用你不去繳錢讓他自動停話可不是因為電信商認為你不需要使用這門號所以停話
而是電信商認為你有意繼續使用服務但不願付費所以片面終止服務
今天如果你有辦理自動轉帳的話就算你二年綁約滿了之後會不會繼續從你帳戶扣錢??
還不是得要消費者提出終止服務的申請才會停止扣款....
這跟你一直覺得不合理的那個做法有什麼不一樣??

天照 wrote:
是啊...沒繳錢自動停話...可是在停話前至少有二個月的錢你還是得付不是嗎??
那這種情況下請問你覺得從期滿到停話中間那一二個月的電信月租費你付是不付??
不付的話OK啊...等著接法院的強制命令而已...
如果你覺得不付才合乎消費者權益的話那法院的強制命令怎麼發得出來??
我可不知道有哪一家電信公司是允許你期滿之後就不用付任何一毛錢就會自動停話的
更何況有哪一家電信公司在消費者申辦門號的時候有提供消費者選擇可以在約滿後立刻視同解約不再需要付月租費的??
今天你覺得MAGV在消費者訂閱前只提出書面提醒而沒有讓消費者可以直接選擇三個月到期自動停用算是不合理的話...那麼用相同的標準檢視電信業...網路ISP...有哪一家的規範是合理的??...(恕刪)


我們在說同一個東西嗎?
我跟電信商簽的是兩年約..
合約我倒是沒注意看...
但我確定他不可能自動幫我續約兩年.

請問哪一家電信業..網路ISP.
會幫你自動續約兩年的?

diosr519 wrote:
我們在說同一個東西嗎...(恕刪)


期滿電信商在你期滿後不會幫你續 "二年"
而是只要你沒有 "主動申請停用" 就是 "視同繼續承租門號"
然後繼續寄發帳單跟你收錢...
不想付錢又不主動申請停用?
那就等著收強制命令啊...
這樣有比較好??
diosr519 wrote:
消基會成立的目的當然就是爭取消費者的好處.
就如同正常一個消費者爭取的當然就是消費者的權利.
當然要期待他做有利消費者的認定.

所以用消基會對不同個案的結論來加強你的論述到底有什麼意義?
不管有沒有道理,反正一定先說是廠商的錯,先聲奪人。
消基會的立場當然就是對消費者有利,但不代表他就是有道理的。
不然消費者保護法早就改成你想像中的那樣子了。

我沒有搞錯什麼,我知道他們有不一樣的地方,所以我用了「類似」。
自動續約條款的本質,就是在誘使消費者繼續消費,另一方面也減少浪費雙方的時間與勞力。
月繳、季繳甚至年繳都是相同的道理。
買賣理論上是消費者要主動洽談交易,商人只是打廣告引誘消費者而已,這代表什麼意思?
也就是說今天約滿明天你就沒電話、沒電視、沒手機,你得自己重新去找商人簽約。

你對月繳、季繳甚至年繳為什麼沒有那麼反感?為什麼一次要繳那麼多錢?這對消費者難道就公平嗎?
說到底不就是因為你在簽約之前已經充分了解相關的條款,比較其他提供相同服務的廠商之後作的決定。

為何自動續約條款就是不公平?月繳、季繳甚至年繳你就覺得OK?不覺得很矛盾嗎?


天照 wrote:
期滿電信商在你期滿後不會幫你續 "二年"
而是只要你沒有 "主動申請停用" 就是 "視同繼續承租門號"
然後繼續寄發帳單跟你收錢...
不想付錢又不主動申請停用?
那就等著收強制命令啊...
這樣有比較好??...(恕刪)


很難懂耶..
我跟電信商簽的約是兩年的綁訂約.
你也知到期滿後並不會自動幫我續2年約.
很明顯的就是兩樣不同的東西不是嗎?

另外期滿後不使用不付錢...會收強制令?
有案例嗎?
就我的經驗是不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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