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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居然這樣做,對蘋果與其他大廠會有什影響?


cubike wrote:
奇怪,我買到XBOX...(恕刪)


現行的光碟並沒有七天鑑賞期啊

因為光碟可以重製

但 Android 的程式又不能重製,怎麼比?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真的覺得財團法人消基會有時候真的太離譜,軟體七天鑑賞期???
有試過買Adobe幾萬元一套軟體的消費者抗議過嗎?
因為無法律效應的消基會在"保障"消費者
所以越來越多奇怪的消費現象發生
如果真的要計較那幾十元的費用
那是不是消費者在選擇購買前要三思而後行
難道在的消費型態是"使用者不需付費"嗎
台灣的消費者真的要提升"使用者付費"的道德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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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昕 wrote:
大家應該是嘛重點集中在北市府的政策上對於apple的影響與其他眾多大廠的影響
而不是一直在澄清說,"我才不會這樣做"、"你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
麻煩各位看清楚文章內容(恕刪)


好笑!!
先下這種嘲諷意味十足的標題,文中又做這種貪小便宜的假設心態

被炮是自找的~~~

炮完不知反省還要回過頭叫別人別搞錯!
正經八百的討論什麼政策影響

影響??
影響就是一堆人開始對轟,沒啥人要談影響啦!!
幻影 wrote:
相信Apple也不笨


Apple一點都不笨

Google為何死撐著不幹?

因為Apple的軟體是要跑在Apple的device上頭的

這表示甚? 表示Apple左手右手都在賺錢,你買或不花錢玩apps,你不能不"買一台iphone or ipad"吧

iphone跟ipad可以"盜版"嗎? 可以買七天退貨再買再用再退再買再用再退嗎?


Apple當然爽快答應了,反正軟體少賺點,買硬體的人會更多 (幾十萬個apps都能用七天退貨的話)

但別的在Android下的軟體商還有沒賣甚硬體的Google這樣玩一定更慘

app store的龐大效益,Apple根本也不怕軟體商因此離開app store不賣東西

Apple可一點都不笨..
1. 如果apple提供了七天鑑賞期而他的廠商還是一窩蜂幫他寫程式賺錢,那你們替這些開發商擔心甚麼?為何apple能,google不能?那是google自己要克服技術問題去保護他的開發商,這不是我們法律需要幫他考量的.很多人拿一家公司的政策或技術問題來辯駁法律,這些人真該回去上上公民教育.如果是就法論法來辯駁北市府的看法,我還敬重你幾分.如果google的開發商對google的七天猶豫期沒信心,那就去apple試試啊,人家都覺得apple的開發商沒事,能承受,為何google就不能多在技術層面或制度層面動腦,挽救自己的開發商?如果真的辦不到而要退出台灣市場,我們也只能含淚相送了.

2. 甚麼人玩甚麼鳥,那些濫用猶豫期貪小便宜的人顯然是沒啥出息的人,apps這麼便宜的錢還花不起,沒事還一直退,這些人註定幹不了甚麼大事,賺沒幾個錢,而且心態卑劣.這種人我們不必替他煩惱了.人在做天在看,台灣這種卑劣的人能少幾個算幾個.法律訂定原則都是善意的,就是有人低級到想濫用@@,那就跟利用殘障人士騙取善人善款的心態一樣.但這種人是少數,相信多數台灣人是有水準的.老是為了防小人去挑戰"法律",放到哪一國都說不通.
有人說軟體價格低不會有人因此貪這點便宜

那請問還是有人用盜版軟體是否事實

你可以說100個不可能用盜版的理由
不能否認有人用盜版的事實

就是有人寧願繞一圈去貪那一點
雖然我一直不贊成
但是apple同意了
現在app用7天退貨是合法權益喔
沒有貪小便宜的問題
買來用7天只要想退並且確實刪除程式
沒有任何問題

誰也不能說不道德吧

但是新聞說
如果app賣10元
開發者得7元,apple得3元
被退貨時,開發者要退10元給消費者
這樣apple有差嗎
開發者才是冤大頭吧

wesley87 wrote:
雖然我一直不贊成但是...(恕刪)


鬼扯... 最好開發者可以這麼快拿到錢

當然是類似月結的機制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不管是否月結
若Apple有抽費用
重點是退費發生時
是否全由開發者承擔呢

我想知道的是新聞是否為真
還是又是亂報

wesley87 wrote:
不管是否月結
若Apple有抽費用
重點是退費發生時
是否全由開發者承擔呢...(恕刪)

有點智商都會瞭解當然是收到多少退多少, apple的30%當然也會退,
怎可能會有開發者拿7退10還倒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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