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wo wrote:畫在自家牆上是不會有...(恕刪) 第九十一條(重製權之侵害)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並非有營利才侵權唷~ 所以要注意~特別是這篇文似乎已經開始在網路上紅了起來......想要不被注意都難
DearDuck wrote:第九十一條(重製權之...(恕刪) 這個有稍微特別問過人似乎有權利提告的只有尾田大大跟日本集英社………台灣只能建議但是我有個疑問如果同人誌有仿畫風所謂的二次創作 都是再模糊地帶這點有沒有專業人事可以幫我解惑一下還是保持著與大家分享欣賞再一次謝謝大家
說到著作權就有點嚴肅~不管那麼多,支持持續創作!!剛剛立馬去朝聖回來,只能說樓大真神人也!!全家人200%肯定是海賊狂無誤!!色彩鮮豔,比例也抓得剛剛好,不起眼的巷弄經過這一畫,馬上變Pro級的拍照景點!!這禮拜不趕快去朝聖一下,下禮拜我看巷弄內應該會水瀉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