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理論上(至少法律上來說)大雄家是租的.....但是已經至少在這住了三代(70年)以上。其實是合理的......就是房子(或者土地,或兩者都是)是繼承來的,然後是共同持有的(所以房東指的是共同持有這處房地產的其他親戚(或者買下持分的第三人....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選擇抱著祖產部脫手的))....就像現在很多老房子不好都更(因為地主太多個,有些還找不到人)那樣'事實上,大雄不是有一個在國外探險的叔叔嗎?也許房租就是繳給他的(房子跟地是他跟大雄爸爸共同繼承的....或者地是叔叔的,房子是大雄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