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31850 wrote:
2. 較貴的維修費,我想我還負擔的起,而且我除了一定要保的強制險,其他任何險一毛都沒保(近20年前面的車都沒保)。所以,維修費較貴:無視。
關於車的觀點,謝謝你的認同
但保險這件事情,站在一個完全不認識你的路人的立場,請改變這個觀念。
現在的車維修起來,負擔的跟壓力都跟以往完全不同
各種正確的不正確的觀念透過網路無差別傳送,導致交通事故的處理越來越複雜
以往擦撞一下,大家道個歉,口袋拿三千給人家,燈殼掉下來就貼膠帶就好,
車只是交通工具,錢財身外之物,和氣生財和氣生財
但現在已經不能這樣了,有的要主張民事賠償,有的要告過失傷害,迴轉倒車稍微推到路人沒感覺的,還要告你肇事逃逸。
把車當老婆在顧的,一條刮痕就要跟你上法院的,或是千萬限量超跑車款在鬧區跟你靠很近,你一閃避公車就碰上的,背後一堆律師等你的,這都不誇張
錢能解決的都不是問題,偏偏要跟你鬧跟你玩的,要正常生活的人都承受不起
大家不是沒錢,是沒那個功夫跟鳥事周旋
所以,保險錢不要省,只要有車,就應該保。一輩子遇到一次,你就慶幸了。
我身邊最近案例很多
一位20年老友,騎只買了一週的黃牌塑膠重機直行,遇到對向從人行道停車格騎機車下來的阿伯直接跨越雙黃線無敵迴轉,側面擊倒雙雙摔車。周邊人證,錄影畫面,交通紀錄俱全,事故判定都是阿伯100%肇事責任,但阿伯就是不賠。直接告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與毀損。這是去年底發生的事情,現在七月了還在法院裡。我朋友自己開店,工作時間具有彈性,抱著上法院學經驗的態度,步步配合,調解,偵查庭,已經跑了好幾次,但法律就是這樣,對方要跟你揮,你就揮不完,你要公道,人要霸道,你怎麼辦。
另一個案子是工作夥伴,日前莫名其妙接到通知,被控肇事逃逸,危險駕駛。原來四月上帶老婆上陽明山旅遊,停紅燈時一個說壓到一個學生,腳踝受傷,需休養一個月。路口監視器顯示,他的車確實在等紅燈時是在學生的車旁,但其餘毫無證據,但時過以久,自己的行車紀錄畫面早就被覆蓋。請教律師,說本案若上法院,肇逃大概也很難被起訴,因為證據真的太少,但曠日廢時。原本兩次調解,我朋友都不願和解,也不想透過保險出面,因為根本是冤枉事。對方開口要六萬和解,我朋友一氣之下離場。最後第二次保險公司權衡利益,認賠兩萬和解結案。因為有保險,三個月內這個鳥事就解決了。
真的,保險不要省。最基本強制險外,保個可以陪對方的第三人,自己的車可以放著不修理,至少對方的可以先賠,最重要的是,法院跟調解這些惱人的事情,保險公司會幫你分擔,這種險一年保費也沒多少錢。若自己的車很重要有價值,丙式以上全險請一併考慮進去。我的車06年買的,乙式險沒有中斷過,即使現在估出來殘值超低,但還是持續保著。
還有一個是近期網友的例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3961504&p=9#50841049
身為一個陌生人,花10分鐘寫文章提醒您,希望你能多多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