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時你的條件,對方達不到,訂金也退你還要對方賠償什麼?民法上的損害賠償,是要買方能夠提出確有實際損失的證明是「實際」損失,不包含時間、耗費心神等等抽象的損失喔賣方也把訂金還你了,實際看不出來你有什麼好損失的損失訂金的利息嗎?或許可以試試上法院看看,要對方賠你利息的損失
bentleyyy wrote:我說得是"可以有條件...(恕刪) 就周遭朋友買「平價進口車」的真的還沒聽過買新車在選內裝的,買到1A2B的選內裝也是少數另外請記得官方網站的型錄最下面有一段:「 本表僅供參考,規格配備以實車為準」
bentleyyy wrote:契約本來就是雙方的應該遵守的一張紙 契約的精神也是在於公平合理的保障雙方的利益那不然就用說的就好 還訂契約幹嘛 是誰的公民與道德失敗啊? 說那麼多你到底要不要貼契約書來看一下?
敝人於今年六月向Skoda南部的經銷商訂購一部 Superb 2.0 柴油車約定好是白色的車身 搭配米色的內裝 還有車身號碼要避開7 在九月中旬交車八月初 車商通知我沒有米色只有黑色的內裝 問我能否接受 我說NO後來代理商告知可以幫我下訂米色內裝 不過要等三個月到半年 而且要再付訂金10萬 我說OK但代理商說不能確定車身號碼沒有7考慮之後 我願意有條件同意接受黑色的內裝 但要求輪胎/圈從17"昇級到18"代理商利奔回覆 有一組ABT試跑過的輪胎/圈 約8, 9 成新 原價13萬 可以打對折賣給我我當然不同意 算哪門子優惠啊 於是 我要求對方折車價四萬元 讓我自行昇級輪胎/圈代理商以不敷成本為由 拒絕我的提議 談判破裂 吾人提取消訂單 再向對方求償對方答覆有何可賠償的? 真是如此嗎? 車商無法依約履行交車義務 消費者就只能吃悶虧利奔還想在台灣賣好Skoda的車嗎? 這樣的處理態度 完全只考量到自身的利益 罔顧消費者的權益米色內裝並非特殊車款 為何要多付10萬訂金 還要3-6個月一組用過的ABT輪圈/胎 跟我交換全新的輪胎/圈 竟然還要我貼6萬5利奔賣一部進口車的利潤不到4萬元? 那關門算了 什麼不敷成本 擺明欺負人嘛四萬元買一組同等級的輪胎/圈 我自己還要貼兩萬以上 這樣要求哪裡過份了面對這樣的代理商 要買SKODA的車主 三思吧~~~~~~~~~~~~~~~~~~~~~~~~~~~~~~~~~~~~~以上護貝~~~~~~~~~~~~~~~~~我真不知該怎麼說原po了您大哥六月訂的車~表示六月份就把價錢談好了八月份來吵說要求要增加配備?這會不會太不合邏輯了有人訂單寫好了在交車前一刻要求業務再降XX萬才願意交車的嗎?(正常非暇疵車狀況下)買賣契約在你簽訂單那當下就確定了價格!經銷商有不對~沒把業務訓練好告訴你特殊車要加價才能"捷訂"但你也接受了加付訂金並等3~6個月交車不是嗎?這合約對雙方在法律上效益是沒有需要三思的吧需要三思的我覺得是原po在八月一開始經銷商告訴你要加錢才能幫你捷訂時你就該反應了吧而不是接受了經銷商的條件後再來獅子大開口要補償?無法依約???哪裡無法依約履行了?都跟你說3~6個月就能交車給你這叫無法依約嗎??我真的建議原po您大哥把訂單po上來給各位看倌看一下吧~看原始訂單上是不是有註名米色內裝?幾月交車?(如有註明.我相信所有人一定一面倒的罵利奔的)或許你才會得到大家的認可吧~不然上來這一面倒的沒人支持你~~我還真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好吧 各位 我錯了 原來大家買車都這麼啊莎力!怪我沒本事 賺得錢不夠多 才買個一百多萬的平價進口車就要求這個那個的怪我沒法律常識 原來契約只是個屁 反正消費者只能當冤大頭好吧 祝各位那麼為車商直仗義執言的大大 這種事永遠別發生在你們身上
bentleyyy wrote:我說得是"可以有條件接受黑色內裝" 就是要把輪胎換成18" 你真是自我中心到極點了你看不懂國語嗎要求買米色並沒有讓你高人一等原廠肯幫你訂已經「很好心」了你當其他買黑內裝的都是白色的油漆嗎還「有條件接受」勒或許你照原價買原廠可以考慮「免費」幫你升級 哈哈
bentleyyy wrote:好吧 各位 我錯了 ...(恕刪) 第一 不是錢夠不夠多的問題 而是你的邏輯思考真的很詭異第二 契約不是個屁 而是你這大老說也不願意把契約PO上來 說再多也是口說無憑壓真的不了解你都有能力去賺那1~2百萬了 怎麼感覺腦袋跟一些(消音) 一樣轉不過來?如果你是暴發戶還是中樂透 所以現在日子無聊到不知道怎麼過那搞一些五四三的...我可能還比較能夠理解另外別再說一些跟你實際情況不相同的比喻好嗎?只會讓人家覺得你 牛頭不對馬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