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let722 wrote:
這種程度的撞擊又是在...(恕刪)
恩~~本人最討厭酒駕!!這些人根本不該上路!不管有無肇責,實應100%負完全的責任!這樣才能有效嚇阻這些流動的炸彈!
不過話說回來~確實,撞在這個點!一般的國產T/N牌車也是能HANDLE的了的...只是損壞程度的差距而已!
但若以後方追撞來說,就不見得這兩款車能全身退~小的的OCTAVIA曾經歷過無煞車追撞的紀錄,很慶幸,後保全毀而已。但同樣的T牌車(也是太座的嫁妝),也挨酒駕的一撞,著名的潰縮區跑到車室裡~不過,幸好後座沒人,自己沒事,但車報銷了...
還請原PO別忘了,申請假扣押對方財產的動作。免得無法追償這些【多出來的修車】費用~~
as5353664 wrote:
只能說酒駕真的很可惡...(恕刪)
至於我們這些前浪的心酸,聽不聽,後浪自己評估吧,反正後來的修車錢及浪費的時間是你在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