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新規定
今年11/30前電動機車要掛牌並保強制險
如果是很久之前就買的電動自行車
也需要這樣做嗎?
有聽說可以不用掛牌?
但需要去監理所做認證?
謝謝!
sassywanders wrote:
請問新規定
今年11/30前電動機車要掛牌並保強制險
如果是很久之前就買的電動自行車
也需要這樣做嗎?
有聽說可以不用掛牌?
但需要去監理所做認證?
謝謝!
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91703353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來囉~ (111年)
另外,舊車(含二手車)就麻煩的應該是「來歷證明」,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領牌及實車查核注意事項如下說明或圖片。 (來源:公路總局、監理站、教育部等)
來歷證明:
◎國產車:國內製造車輛之出廠證明。
◎進口車: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
◎以上證件如有遺失得由原經銷商、製造廠或進口商出具證明文件,若原經銷商、原製造廠或進口商主體已不存在,則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文件方式辦理。
可提供出廠證明協助之微電車經銷商名單(來源:監理站)
統一發票:
若無可以簽切結書方式辦理。
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需自行前往監理單位進行實車查核(類似其他車種的"臨時檢驗"),並於合格日起1個月內完成領照。
微型電動二輪車實車查核:
◎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
◎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
◎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大燈、尾燈、方向燈、喇叭等)。
◎速限符合最大速限:每小時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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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大家改騎四輪老頭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