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到有人說12月10號 但回文又有人說是12月6號
看新聞經濟部工業局說打破網路謠言
有效期間至民國111年12月10日 但不限制在今年12月10日前提出申請
(?? 看不懂 所以是打破什麼謠言)
昨天還有看到彰化縣說補助收件至112年1月10日截止
去宏佳騰門市問(想買Ai-1 Ultra Belt)是說12/6以前比較保險(??)
日期一大堆搞得我好亂啊 要買的話是不是今天就去訂車最保險啊?
頂多不要辦也沒差多少,嫌貴就別買,要靠補助就打電話問,怕麻煩就都別在意
而且補助又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政府不補助也可以,那可是人民血汗錢
為何一定要補助給那些不環保買電車的人?(電池不環保)
補助給那些名下(戶口同住都算)都沒汽機車然後去買純"腳踏"車的人或把同住戶口汽機車報廢的人給他補助我覺得還比較合理
用這種方式根本不合理,又不是每個人都需要電車
假如 每人繳1萬 給政府 總共10人 一共10萬
然後 10人中有2人買電車 政府補助買電車1人1萬..共2萬... 那剩下的8人甚麼都沒得到? 都有繳錢 為啥要分攤給買電車的憑甚麼? 又不是去買腳踏車然後家裡都不開車不騎機車真的有講求環保保護地球.....
電車電池後續報廢問題 嚴格說起來又不能說是完全很環保的東西,而且又不是必需品,可以坐公車汽車騎腳踏車,除非拉那人有啥身障問題必須把電車當代步工具還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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