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牽了一台UR1,用的是自由省319,當天從a19騎回林口,全程方格旗無sport,路程26公里大約5公里是上坡,牽車的時候電是四格,騎了約一個小時左右到了林口剩二格電,找了一個綠點換了第一次的電,顯示用了51安時,官方不是說一安時約可騎1.3公里,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intertional wrote:
牽車的時候電是四格,騎了約一個小時左右到了林口剩二格電,找了一個綠點換了第一次的電,顯示用了51安時)
不太正常
四格電量 = 50%~75%之間
兩格電量 = 20%~30%之間
也就是你「頂多」用掉55%的電 (四格上限減兩格下限)
三代電池兩顆約74Ah
74Ah * 55% = 40.7Ah
如果內部電量用Wh算可能會有些差異 (因為電池不是定電壓)
但也不會差到兩三成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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