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喜歡吃狗肉的大胃王,平常都要花很多時間去找狗肉,因為狗肉稀少的關係所以每次都吃不飽。
有一天他看到餐廳推出了狗肉吃到飽方案,每餐899就可以隨便吃。
於是大胃王就開始天天去899報到。
後來大胃王報名參加世界大胃王大賽,需要練習,因此去吃到飽餐廳開始訓練。
有一天吃到飽餐廳發現他所有客戶裡只有這一位吃的量是一般人的5倍。
而且報名世界大胃王大賽,明顯是(職業的大胃王)
餐廳的想法是每天被他這樣吃一頓會賠4人份的利潤。
突然在門口張貼(職業的大胃王條款)
5月9日起只要吃的狗肉重量超過2公斤就視同團體用餐,只能單點。而且會求償大胃王過去在店內消費的所有損失。
因為被狗肉愛好者狂罵之後突然改變公告
我還是很愛狗肉消費者的錢,所以大家還是回來用餐繼續吃到飽,我只針對連續2天吃太多的(才不適用吃到飽專案)
吃到飽餐廳沒錯喔!! 他列了洋洋灑灑17頁的吃到飽須知貼在門口地方,進入視同同意....所以大家都沒嘴說喔。

請問會有多少人會點右下角(注意事項),然後注意事項的字體跟他899的字體比較...............
簡單說為了0.7%的消費者放棄其他99.3%,對消費者的公平性在哪裡??
難道買車的人可以預測未來要不轉跑
(快遞業、物流業、租賃業 (長租 / 短租)、客運載客服務、民宿業、餐飲外送)這些工作?
房仲業務 / 保險從業人員 也算嗎? 我朋友就因為跑保險收到通知
注意事項列(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
快遞業、物流業、租賃業 (長租 / 短租)、客運載客服務、民宿業、餐飲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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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也接受建議退坑,現在油價低到18元 一公升,從1600公里回推一個月油錢640元。
變商用不是不爽,不爽是還要被你自由定義和罰款。
基本上這個甲方條款應該是可以訴諸消基會和找立委宣傳。
原因
1:GOGORO 是領政府補助生存的公司(如果你靠自己像蘋果,我給你拍拍手,你有囂張本錢;但是你拿國家補助就有義務提供給消費者更好的使用體驗,講難聽一點是我們的納稅在養大的,養大後雞雞歪歪。
2:廣告文宣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因為注意事項和廣告的比例不符比例原則,消費者容易被誤導
3:事後追償這部分未經法院程序明顯自由心證,也有很大討論空間。
4:GOGORO在(電動機車)的市場(目前應該)屬於寡佔市場,不知道適不適用壟斷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