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世紀的九十年代,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為了降低汽車尾氣對公眾的危害,頒布了“零排放法案”。
而通用EV1電動汽車就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
這個計畫本來是透過租賃方式來提供使用者車輛
但是,卻在2000年時,停止生產該車並回收所有車輛將其報廢,原車主無奈租賃契約,有的車主一路跟隨EV1到回收廠,親眼看到自己的愛車一一被摧毀,消失在這世界。
後來的追蹤發現
零排放法案 中,其中有一點是
作為繼續在加州銷售汽油車的條件,汽車製造商們必須生產零污染汽車。
為了滿足這一條件,製造商們相繼推出電動汽車,EV1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
這就導致了通用公司對EV1的看法只是一個政策的滿足品,製造成本高,獲得利潤少,對電動汽車的發展消極對待。
石油與汽車公司們創造了一群假的消費者去質疑電動車的環保效應及興建充電站是否為浪費公帑,更聯合起來對州政府施壓且以電動車輛購買率低為由,導致法案的廢除。
====然而台灣在20年前卻也發生了非常類似的事情====
1998/1/1 施行修正環保署「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第六條,規定
自2000/1/1起,電動機車全年國內銷售量需達該廠商當年機車內銷總生產量或進口量之2%。
台灣當時的機車大廠們都合力推出了電動機車
然而到了2001年,雖然沒有銷毀那些機車
卻開始施行再度修正之環保署「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第六條
原規定2%電動機車銷售量,藉2004年排放標準解套之,使燃油機車得以抵扣替代電動機車銷售量規定。
基本上也等於了法案的廢除
而今
2017/12/21行政院院會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目標2030年公務車輛及公車全面電動化、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2019年底二行程機車全面汰除。
今天的iONEX定價很高,並且將客群設立在最少的綠牌且續航力只有36公里
很顯然是還沒有要取代自身燃油機車的目標
那有沒有可能之後也會跟政府要求再一次的解套(例如七期環保)再延後或是改寫機車電動化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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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進一步了解通用當時狀況的人可以參考:
誰殺了電動車
也有完整電影連結
想要理解台灣電動機車發展歷史的人可以參考此篇:
==臺灣電動機車發展大事記==
想要理解當初台灣六大廠合力推出的電動機車可參考這篇:
曇花一現的電動車(上)
當時的規格:
極速:52Km/h
續航力(定速30公里/時):60 Km (這個怎麼好像有點眼熟?)
b935021253050 wrote:
想殺了汽油車的人反...(恕刪)
我提到的是20年前台灣機車廠的那段歷史幾乎和GM那一樣
曾經發展過一次,然後就以各種理由排除低能源車法案
於是繼續賣汽油機車
然後我可沒有說汽車換成電動車不用喔,當然要啦
另外 6期機車 125cc 就算是油耗以我看過最省50Km/L
換算下來排放量 2200g/50km = 44g/km
2017 prius CO2排放量88.88g/km
2017 Mitsubishi Outlander PHEV 每公里碳排放量僅有44公克
BMW i8 講求馬力的跑車 CO2排放量65.01g/km
怎麼樣都是再次驗證汽油機車效率低到很可怕啊
一台汽油機車耗油量
竟然跟一台汽車(prius)兩倍而已,明明重量差十倍阿
或是竟然比性能款汽車(BMW i8)低三成而已啊
或是竟然跟一台汽車耗油量依樣阿(Outlander PHEV)
如果是一般騎勁戰35Km/L那就更可怕了,一台機車竟然跟BMW i8一樣耗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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