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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電池業應該是特許產業,和電信業一樣

交換電池業不能有太多的業者經營,就像電信業一樣,如果有太多家經營會造成頻寬混亂,交換站太多種類,會造成國土規劃的迷亂。產生跑一地交換點有a牌沒b牌,有c牌沒d牌的現象,所以政府應規劃兩種電池,形狀可以類似g牌和光牌,大容量10公斤電池和小容量6公斤的兩種電池,公開由電池產業聯合招標,確定兩個經營團隊可特許經營兩種電池交換業務。先造出電池,由兩大團隊共同研發,可更快提昇電池的性能,再由各車廠依電池開發使用兩種電池的新車。
2018-06-13 20:34 發佈
東方來 wrote:
交換電池業不能有太多...(恕刪)


在共產的國度裡,什麼產業都是特許業。
你是特定廠商派來的嗎,那麼討厭公版,現在催生公版好像沒什麼意義,發發牢騷而已。
lintote-isco wrote:
在共產的國度裡,什麼...(恕刪)
所以多個競爭對手未必是好事,
像我們台灣的電視台太多,
資源太過分散,所以節目製作費少的可憐,
對岸的節目製作費常是我們的十幾倍,
自然可以吸引人才去做優質的電視節目。

睿能如果更強大,預算更多,沒有對手跑出來亂,
自然能吸引更多人才投入電車的產業,
所以現在還不是需要自由競爭的階段。
劉德剛 wrote:
所以多個競爭對手未必...(恕刪)
認同,大家共用一種電池,才是王道
電信業要改非特許
該修正草案現正於立法院進行小組審議中
而連電業本身也可能輸發電分拆部份為民營的

你的主張有點脫離現實
萬事一體兩面有好必有壞
若只提片面那是推銷不是討論
因為已預設了個人目的
就算是錯的也要推
miamivice wrote:
電信業要改非特許該修...(恕刪)
電信事業非特許那是不是基地台會滿天飛,有10家就有十種基地台,或許在家隔避就有3,4個基地台,十幾種電池交換站
東方來 wrote:
電信事業非特許那是不是基地台會滿天飛,有10家就有十種基地台,或許在家隔避就有3,4個基地台,十幾種電池交換站


你有興趣請自行查找修正條文內容
若看完認為"會"造成這情況這時再提出問題
不然只是在浪費時間在一個假議題上
尤其那是在你認為有問題的事務上
自己提出會有問題的合理的依據
這才是成年人負責的態度
根本不用管它

市場會自然淘汰,沒用的電池!
能活下來的不出三家!

根本是瞎操心!
幾年後不是三分天下

就是兩強對決

因為燒錢的行業

通常除了龍頭會大賺錢以外

其他不是吃湯 就是喝西北風

然後熬不下去的就被市場淘汰了

手機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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