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gu wrote:我認為關鍵的爭論點是...(恕刪) 在換電的模式中其實你的錢只買到機車 不含電池的部分因為電池是流通的 不是私人財產 電池是屬於廠商所以才會有使用租借月費 先了解這個道理其它就不難懂了附帶一提為什麼光陽不願意模仿換電租借模式 因為成本太高了你想一下 你買一台機車 廠商可能要準備3顆電池在租借站等你不過這種租借方式適合台灣的使用環境這才是真正車廠該做的事 而不是只算將本求利 維利是圖
其實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大動力的電池組是需要管理成本的有關心電車和玩鋰電的才會知道要維護電池串健康要錢電池老化要錢比起一組8000元起跳的買斷不如集中交給公司去管理維護也許還有人認為電動車的鋰電和手機一樣換一顆就可以爽用一年為什麼要電站?為什麼要繳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