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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騎電動車撞上停路邊突然打開的車門,該如何談理賠?

上個月上班途中騎電動車撞上停路邊突然打開的車門,當時我有急左閃但還是撞上了
是撞上對方車後座的車門
我撞倒在地被他們扶起來後檢查車子沒問題,但我的左膝蓋褲子破了膝蓋有擦傷
當時我以為只是擦傷能夠走車子也沒問題就只留下車主電話就去上班了
下午左腿痛到不能彎曲所幸打給車主他有接電話,和他說我要去看醫生也會去備案他都沒意見
當天看了骨科醫生要我別急著和解韌帶和軟骨受傷是三週後才會知道
車主有持續關心我,有去備案對方保險公司也有聯絡我
因為擦傷好了我的腿還是持續疼痛上週我有去較大的醫院做核磁共振
昨天看報告我的後十字韌帶斷了,醫生建議我先復健加強大小腿肌群觀察三個月若還是不舒服或影響運動可以選擇開刀
聽說韌帶斷了會很傷膝蓋會提早退化,我真的是超難過的
因為腿傷現在腿還是痛的....我已報名這週要跑的馬拉松我也沒辦法跑了...嗚嗚嗚
有種人生變成黑白的感覺

我想現在也是可以和對方談和解了,之前保險公司問我要多少金額?我還沒概念...
我知道我可以要求他們的是這陣子看診的醫藥費請假費用
我的車子只有擦傷所以沒去維修,我的褲子破了還有包包有磨損這是會理賠的
至於精神賠償和後續復健該要怎麼提出呢?
請有經驗的朋友給我參考或意見謝謝
2017-04-21 15:30 發佈
你當下要報案
沒有後面真的很難揮
doveeyed wrote:
上個月上班途中騎電動...(恕刪)


報案,三聯單

病例,診斷書 => 影像資料要COPY

送修,估價單

然後保險公司跑流程

接下來就是法院或是調解的問題了
doveeyed wrote:
上個月上班途中騎電動...(恕刪)

有掛牌的請去備案,沒掛牌的鼻子摸摸吞下去。
報案,報案,報案,很重要

驗傷,驗傷,驗傷,很重要

這兩個都不做,你的權益就會睡著了

先去驗傷再去報案,

刑事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罪,需於發生事實6個月內提出告訴,前提要有報案

民事損害賠償,可先刑事告訴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不用繳裁判費
或者事實發生2年內提出單純民事起訴,需繳裁判費

doveeyed wrote:
上個月上班途中騎電...(恕刪)

當下肇事的對方講得多天花亂墜 只要沒報警你就是輸了
對方的錯
而卻是你要賠錢給牠???
太傻太天真嗎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所以騎腳踏車、走路 只要是沒掛牌,如果遇到此狀況也無法賠嗎?
怎記得好像有報案 備案就可以索賠...

mantisfeather wrote:
所以騎腳踏車、走路...(恕刪)


樓主說電動車,你覺得電動車在馬路上行駛會合法嗎??
所以就有回應:有無掛牌。有牌,可請產險理賠,無牌,你覺得產險公司吃素的嗎??

走路:走人行道或是班馬線當然OK 但走在慢車道或是快車道,你是使用車輛的,覺得需誰賠誰呀??
雖然都是車賠人居多。

腳踏車,也是機慢車的一種,只是數十年前需掛牌,現在無掛牌。若是合法使用道路,當然對方要賠。
若是該路段有單車專用道,但卻硬騎快車道,你覺得呢??

我認為,若樓主的電動車,動力已超過法定掛牌,卻無掛牌,求償也從對方駕駛變產險公司
應該會被七折八扣吧!!!!樓主或許會很怨。

但反之,每位合法購車繳稅及購買車險的駕駛者,不就是在發生事故時,圖個安心,免煩嗎?多
雖違規or無路權, 但交通事故是依照責任歸屬下去判,
這方面汽車應該是全責。
之前有個案子是,無照駕駛車禍,
無照雖被開罰,但法院在責任上面,還是判對方賠的案件,
剛剛特別爬了歷年案件來看,樓主是可以得到賠償的。


無牌照車輛(腳踏車、三輪車或電動機車)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將之歸類為慢車,故不慎與之發生碰撞時仍屬丙式車體險賠付範圍,保險公司仍需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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