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電池驗證標準,及重型電動機車續航標準,這樣有人能達到嗎?

(五)所使用之二次鋰電池及電池管理系統符合下列條件者:
1. 自本要點發布日起,新申請案件之電池模組、電池管理系統需為國內產 製。
2.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起,新申請案件除前目品項外,增加電池芯 及其負極材料、電解液、銅箔需為國內產製。
3. 一百零五年七月起,新申請案件除前二目品項外,增加電池芯之鋁箔需 為國內產製。


續航 性能
重型,變速行駛續航距 離七十五公里以 上
輕型,變速行駛續航距 離三十公里以上
小輕型,變速行駛續航距 離三十公里以上
CNS 15819-4 電動機車-整車性能 試驗法-第 4 部:續航性能及電能 消耗試驗
最高速調整至50km/h
tes
2015-11-22 10:44 發佈
高功車種行駛距離75KM大約需要兩度電,配備兩度電我認為本來就應該是基本配備,
問題是電池必須國產..................這代表未來國內的電動機車電池必須是國內生產,
日本、韓國、大陸、美國的電池都不能用在國內的機車上嗎?

後面還有電機控制器都必須是國產。
一般是制訂規格與標準,而不是限制產地,這個規定很奇怪,
或者是說必須這些項目要國產的才有補助,非國產可上市但是不補助?

eagleeagle wrote:
高功車種行駛距離75KM...(恕刪)


只差民眾在沒工業局補助而已,但安全性就不知道了
擔心什麼,gogoro整車連電池都沒有,還不是照補,而且還補最大。

商人會去弄給它能補的啦,不用窮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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