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yahoo.com/電動自行車-交通部擬強制掛牌-戴安全帽-185600502.html真的管太多了,電動自行車本人騎過2年多,沒限速,車子因為有兩台汽油機車(綠白都有一台),放在家裡倉庫冷凍了,速度有40公里又如何,又沒很快,路上有牌機車隨便騎騎都50多了,還會計較時速40公里,而且綠牌都路考了,還把電動自行車納入,那只剩單車可騎了,很不滿的說。
不管制..出事你負責嗎??...沒車牌的....一堆亂鑽..不停等紅綠燈...逆向..亂象一堆...雖然掛牌也好不到哪去...起碼掛牌找的到車主..我上禮拜五下班才在高雄榮總後面被騎腳踏車的小學生撞我機車屁股....邊騎機車邊玩手機...前面紅燈我停車他還不知道死活咧...
新聞裡擷取:『時速常超過廿五公里卻被歸類為「慢車」,可在人行道上「高速騎乘」,引發爭議。』『但目前電動自行車性能良好,時速甚至可達卅、四十公里,可與一般的機車時速相去不遠,在人行道上騎乘確實可能造成危險。』『台灣民眾習慣以機車代步,業者通常將電動自行車製造成「機車外表」;將電動自行車當成機車促銷,還不用繳納牌照稅,等於是鑽法律漏洞,讓主管機關傷透腦筋』樓主你能好好的騎著,但不代表三寶就會乖乖的跟上,有新東西出來就一定會有它的使用規範,不然無法可管會天下大亂
樓主,電動自行車的限速是25km/h,所以你的車是有偷改裝解限速的,在路上騎乘警察是可以依以下的條文進行開罰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在道路以危險方式駕車來罰,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可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ufjk0816 wrote:那麼單車也可以考慮管制了不然出事誰負責?管理這個世界不是這麼幹的 UFJK大大你確定你的思想正確嗎??還是反諷我搞錯了???whatismoney wrote:說穿了就是要想辦法提高你被罰錢的機會...政府太窮了沒辦法... 如果大家遵守可以增加全民安全,買個安全帽,遵守就能守住和包這樣的制度下很棒吧~如果之後腳踏車電動車發生更嚴重事故,應該會更強制規範(還是沒發生事故就不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