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特定新技術,引誘消費者購買,讓新技術獲得市場需求的拉動而成長,這種賞蘿蔔只是一部分的方法。
另一方面,政府應該利用法令祭出棍子,惩罰使用舊技術的業者,迫使舊技術的業者升級,推動業者主動增加新技術的供給,不然就被市場淘汰。
只要符合剔除舊技術的方法,都是可行的創新新技術,然後讓創新新技術具爭取市場上的認同與市場,那樣子的新技術與服務方案最會符合大家的信賴與需求,也可以持續地因為創新研發取得競爭優勢與市場,持續的與時俱進。
台灣政府一開始對業者僅是給蘿蔔,雙陽覺得蘿蔔不需要也可以過得很好,當然不求上進。而新創企業GGR有某種技術與專利,又想懂了也許可行的商業模式,見雙陽不思長進,當然乘勢進來。
現下,台灣政府也許有GGR的游說,而官員對於『下一世代的機車』僅有能力連結想像到GGR這種交換電池的電動機車,又以為這樣子的交換電池電動機車就是唯一最好的可行解決方案,竟將這樣子的技術當成標準,用來當成2030年全部汰換成下一世代的機車就一定要等於GGR規格交換電池電動機車的樣態。
如果GGR就是事實標準 (de facto standard) ,那就不需要訂定產業標準,x86/Windows/iOS/Android就是事實標準,已經是事實標準的標準,為什麼還需要訂定產業標準?中油想在加油站夥同GGR電池規格建構電池交換站,就兩家去簽約執行。如果雙陽夥同有一個新的充電站方法,讓他們家的標準電動機車或是燃料電池機車,一起跟台塑與全國加油站合作,六分鐘充電換電或是換燃料完成,就他們去搞。還是雙陽夥同嘟嘟房或與台北市政府機車停車格有能力建立充電方法就他們去合作他們去搞。這樣子多樣的創新發展才是台灣之福。
有人提出政府要組國家隊打全球戰,挺GGR就等於挺出國家隊打國家戰。交換式標準電池如果真的不需考量國情文化地域環境使用者偏好的需求,如果挺單一規格的交換式電池就可以打出國家戰,那日本、德國、美國這種汽車市場與品牌多樣,佔世界排名前面的國家,早就有國家隊打國家戰。Toyota的電池與相關的汽車品牌在日本這麼強勢,早就可以打標準交換電池國家戰。
問題是什麼?問題是日本電信公司早就自以為是的搞過標準規格打國家戰不落後的概念,結果電信規格走不出日本。台灣WiMax也是國家挺,想跑在4G前面的國家級標準,想打國家電信設備戰,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全球化的時代,企業在產品與服務上因為盈利與競爭的本質是常態,也因此可以與時俱進,跑得的法令快,受惠的就是一般消費者。利用法令建構標準,就等於把企業全部拉住,用特定的速度與方向前進,所以最終是寡占與壟斷,就如同大家都知道的台電、中油、早期的電信局跟現在的地域性有線電視台。
大家都受夠的寡占壟斷的氣,受夠了雙陽不思改進,卻因為現在GGR外型好看,產品定位、馬力比其他電動機車來的受青睞,來把GGR交換式電池變成標準,養成變成另外一家中油、台電、雙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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