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求車商 續航力 多數人每日使用最大里程 及 多數人使用可接受之極速
2. 統一規格尺寸電池 (2種)
3. 中油設置換電站 符合 民眾 付費換電池(買的電量)之速度 或 短時付費充電
4. 某些合乎設置規範大樓門口設置充電器(限充10分鐘/人次 付費) ~~ 政府補助設置
每台車5萬 做不到嗎??? (政府補助電池 1.5萬成本差不多這吧 及維護)
還有沒想到的嗎? .....使用者的電池維護

只有政府想不出來如何發展產業 喊著電動車才是環保
DAVIDC2924 wrote:
如有下列任一情事,Gogoro將通知使用者其所符合之情事,並得視情節輕重,暫停提供換電馳服務、縮短免費期間或終止本方案之適用:
(1) 使用者有違反本方案第五條之情形;
第五條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如使用者之買賣標的每月消耗之電力連續2個月超過85千瓦小時(kW·h),或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2個月均超過1,600公里時,本方案將被視為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DAVIDC2924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看懂合約內容, 有人列出重點是好事
看看合約內容及語氣
1. 換電馳服務暫停或中斷, 使用者不得因此請求Gogoro負擔任何責任
3. 如在訂購日後,因Gogoro改良、變更、停止供應,致無法交付符合訂購單所載規格及條件之買賣標的予買方時,Gogoro應立即通知買方,買方得解除本契約,並請求Gogoro返還已支付之買賣價金與代收費用;買方不得請求其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