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
公規少不得政府插手,
政府不插手就沒強制力.
許多公規都是市佔率絕對優勢的一方所制定的,
如果不在一方獨大時強力要求優勢方讓步和其它競爭者必須配合,
等到形成幾個各自為政的系統後,會越來越難整合.........
民主台灣,政府憑哪一條憲法可以插手自由市場?

先行並不代表可以永遠獨大,nokia就是例子.

https://www.technice.com.tw/energy/26019/
看看日本,人家是還沒有營利時大家坐下來談好,再開幹,這才是民主國家的正確做法.
人家三陽,光陽一年賣車是你的幾倍?憑啥要聽你的?

有競爭才有進步,消費者才能得利.
現在競爭激烈的月租優惠肉搏戰,若是沒有競爭,你想有可能嗎?



整天要一家獨大的用意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