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r0616 wrote:
https:/...(恕刪)
不管放三個月有沒有事,睿能的電池不是你的,是大家輪流用的,你就依照遊戲規則走啊!
而且這個案例的電池是真的壞了啊,那還廢話那麼多?管它是怎麼壞的,搞不好是老鼠咬壞的,搞不好是外星人破壞的,反正就是壞了。
你按合約要求走,就算是外星人破壞,睿能也不會怪你,因為不是你故意。
你不按合約要求走,你就是故意,所有問題你要概括承受。
依照合約走,是法治社會最基本的原則,這還需要討論嗎?
bartholomew.simpson wrote:
你對人性的理解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如果照你說的這樣,
怎麼可能有任何人會簽?
原本租賃合約不是寫清楚了 "重置費用 2萬5" 嗎?
如果後來判定賠償金比這個多, 你會乖乖簽新保密賠償合約嗎?
會簽一定是對簽的人有好處才會簽的嘛~
保密條款也是許多廠商/消費者糾紛類似民事賠償和解條件的常態.
(簡單講 "拿了好處的人" 不得聲張, 不然為什麼要給你好處?
反之, 沒有拿到好處的人, 怎麼可能乖乖不聲張呢?)...(恕刪)
xboy200 wrote:
賠!我一定賠的...(恕刪)
tjptw wrote:
應該是放90天壞掉,最後那幾天是急速衰退狀況。
我3c電池偶爾也會遇到這種狀況,太久沒用,最後好像格數還可以,突然就急速衰退壞了。這不是特例吧,是電池的特性,你少見多怪。...(恕刪)
xboy200 wrote:
這你真的不能怪我少見多怪,雖然我不是什麼三c達人,但真的很難接受三格電的狀態下靜置14天會造成電池過放毀損…
所謂的三格電在ggr這台車上是指大約還有50%的電力?還是30%?15%?5%?如果是指5%,我勉強還能接受啦。
其實要做這個實驗也很簡單,就請模特兒今天去換電站換一顆滿載的電池,然後怒騎100公里直到剩三格電,然後整車放到冰箱擺14天,如果14天後電池真的過放毀損,那江姐就認賠吧!這台車的電池真的就是這種特性!
再不然就是正常換電下電池的三格電的意義跟不正常換電下電池的三格電是不同的,那還有討論空間,我文組的,很自然就會這樣想。
但無論結果如何我還是會繼續幫忙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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