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拉拉拉 wrote:我覺得你說的是很棒的...(恕刪) 你說的這句話是有時效性的!如果在兩年前國內大廠肯跟睿能合作,我相信陸先生一定很願意開出象徵性的低權利金給本土廠商!現在電動機車市場上已經不是什麼陽的說了算了,任何人想要利用GOGORO換電系統的技術!就必須付費授權!
沒錯台灣本來就有允許壟斷=也就是獨佔。但是政府用公權力讓睿能取得獨佔地位,卻要其他車廠自己跟睿能談授權費,這樣對嗎?政府創造一個不對等的談判地位,你覺得睿能會不會利用這個不對等優勢,大賺一筆?如果政府說,Apple是第一家推出智慧手機,且單一機型市佔第一,所以,規定台灣只準使用Apple的智慧手機,這樣合理嗎?小客5509 wrote:那口搞不清楚台灣本來就有允許壟斷=也就是獨佔,(恕刪)
yurue wrote:沒錯台灣本來就有允許...(恕刪) 第一 Apple 是一家總部在美國的外商公司,跟設在桃園總部的睿能創意本土企業是不同的第二 是其他的電動機車廠商沒競爭力,又只想發展充電式機車!而且也不去投資建設本家的充電站,跟GOGORO 三年燒錢建立了500站來比高下立判!第三 跟睿能合作的廠商除了電池芯的松下以外都是台廠伙伴,門市與維修站請的都是在地的年輕人創造就業率!今年將開放100家加盟店製造更多商機所以政府想順水推舟搞了個公規充:換電站比率1:9才會讓每個人以為要圖利財團!其實我認為政府也不用太去設立什麼公規私規的!誰的市場起來了!到時就會成為了大家的公規了!
yurue wrote:沒錯台灣本來就有允...(恕刪) 不然還要指望這些老業者虛應政策了事再來個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才能下公規?快充指定公規就沒問題? 這些充電車業者年賣了多少台, 才人家四分之一就不可一世, 賣最多台的自己努力建換電站的還要當個小媳婦, 任由這些姑姑婆婆: 由不得你的規格當家??? 要等我老蚌生珠?都在迴圈, 不講這規不規, 就算沒立換電公規, 二年半設五百站, 一千站頂多四年, 加上其他較小業者合作參與, 市場往哪靠就知道
yurue wrote:沒錯,任何人想要利用GOGORO...(恕刪) 廠商不必付買路錢啊,因為廠商都在搞充電車而不是換電車,而且也不願做換電車啊,哪有你講的問題?搞公規事為了給補助金拓點,充電車都會拿啊,他們都受這補助的實惠,為何要阻擋唯一一家做出成績的換電系統呢?又沒第二家在市場成功。給了這些廠商二十年發展,為何現在時間到了要訂公規,就只准充電車接受補助,換電車不能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