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些理由就是雷店常用的伎倆,修車最好人在現場,未經車主允許嚴禁亂拆先斬後奏,不得已要留車也一定慎選信任店家,會導致加收費用的項目就要先向車主說明,徵詢同意才能動作。若發現車行有意圖不軌時就要趕快止血,保全證據收一收換一家,大不了付些檢修費算是交學費認清一間店。
golden888 wrote:本欄大標不是就很清...(恕刪) 早前我也不想公開那店全名, 用了x紳代替, 怎知道系統服務員刪了.'您好,站上倡導正名,也就是請您發文勿用X字等稱呼,目前文章先行移動,請見諒。'
馬嘉詩駒 wrote:你被坑了,修理馬達4...(恕刪) 現在他還要我把車由西門町送去蘆洲他的店才幫我修儀表, 如果要他來西門町他便要收車費. 但這是他要負責的事, 我為甚麼要過去..他還要我一定帶那給他弄壞的儀表, 難度他想只把那壞儀表換回去??我有資訊過律師, 他們說我可以要求民事求償.. 我明天就會去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