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3395 wrote:
哈哈哈㈳...(恕刪)
你當然可以用這些推論去解讀
但你跟本不打算把立這些法的主因放進去
要脫罪還不簡單
結論當然是一堆不合規定的車滿街跑
他這樣回就是根據法規精神去答
你想用各種方式去稀釋這個精神我沒意見
只是表達對其他人用路安全的基本尊重而已
還要拿法學來約束自己或他人...這樣有意義?
懂法律的理解能力就這樣...
ms3395 wrote:
法的安定性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這是樓主您尚未了解的部分
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不是專制國家
法律未禁止的事
不能以類似的法律加以處罰
1、樓主您一開始想用法律令人入罪?(去檢舉)
2、還是想用道德令人入罪?(繼續筆戰)
這是您自己要釐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