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YCK wrote:我是認為政府應該接收...我買了一台GGR但我永遠只能在廠商下使用,還規定里程。自由度真的低,我們買車,產權屬於我們就該享有一台車的自由使用權,這是概念的東西(恕刪) 有趣的是,由政府公營換電系統,也只能是出租的,無法買斷再互相交換。涉及交換就只能走出租的商業模式,差別在公營比民營便宜而已,無法擁有電池所有權。換個角度,睿能也想賣給你,不想管里程數,但是做不到,因為換電系統只能走出租商業模式。
的確應該管,且有涉托拉斯(臺灣:公平交易法)的疑慮。首先,反托拉斯法是反壟斷(獨佔禁止),所以重點不在於有無透過收購、併購...等手段,而是達成壟斷形式。睿能目前是無人投入換電站競爭,所以尚不能稱之為「壟斷行為」假設未來O能、X能也要做換電站,睿能藉由優勢地位排他或賺取利潤,才有涉托拉斯(臺灣:公平交易法)的問題。按公平交易法第7、8條 睿能目前應為獨佔事業按同法第9條第1項規定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故1. O能、X能要做換電站,也是要公平競爭2.不能隨意漲價關於2的部份,便利超商之前咖啡聯合漲價也有新聞
shadowhare wrote:的確應該管,且有涉托...(恕刪) 你的假設很難成立台灣未來不會有第二家搞得像睿能等級, 光陽那個笑話級的ionex虛換電系統就甭提了,從電池到電站資本支出過於龐大, 且人家規模經濟早已形成, 想進來搞真正第二套有關租賃電池且像睿能這水準的, 除了資本要夠厚外, 技術上還要能閃過睿能專利技術, 所以甭想了至於你引用的法條帶出來的結論: "2.不能隨意漲價"應該是自行解譯這條: 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但恐怕這結論是錯的, 看看公交會如何解釋這塊: 獨占事業若為阻止他事業加入市場,而以低於平均變動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使其他事業不堪虧損退出市場,則可能違反「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可不是指---不能隨意漲價呀!
夜月無心 wrote:我覺得我就是人肉提款機,相信政府的政策買了電動機車,我的是自充,當時買的時候20a電池2.6萬 還真貴我自已組18650 13串48V 24A也才5000元只是有掛牌的電動機車都是電池綁通訊CAN的無法換成其它電池沒人開發破解CAN的就像小牛電動車的電池也需要破解CAN換電模式漲價嫌貴拒買不就好了它漲隨它漲又不是像中國大陸禁騎油車電池能源本來就成本不低了若要加上防破解電池更需要投入不少成本又不是做佛心事業只是一些人炒作假環保議題來吸金而以
市場自然會決定其發展,如果真的貴,也不會有人買電動車,沒錢的可以不要買這個價位的商品和服務,可以走路或搭公車,這種選擇問題應該出社會都能應付了吧?!否則一堆人出來質問法拉利為什麼賣這麼貴?!帝寶在貴什麼?!不是很好笑嗎?
kobebeef wrote:我自已組18650 13串48V 24A也才5000元…………又不是像中國大陸禁騎油車電池能源本來就成本不低了若要加上防破解電池更需要投入不少成本又不是做佛心事業只是一些人炒作假環保議題來吸金而 兩段有點互相矛盾。
有錢就直接買進口車了,還需要陪營運商玩遊戲?如果不是計劃經濟,而是開放自由市場,可以看看最後還有幾家營運商能存活?計劃經濟走偏最後就是社會主義極權統治官僚黑箱,把消費者和人民視為OO,由此可見不管是各大營運商還是某團體為什麼會追求這樣的體制,如果真的開放公平貿易自由市場,大概會動搖國本,所以才會有unfair trade,unfair才是本質,自由市場只是精心設計後表面偽裝的假象,玩玩搞不清楚狀況的消費者 ,可以想看看反托拉斯法最後獲得利益是誰?
cbeck wrote:兩段有點互相矛盾。...(恕刪) 沒矛盾唷建置換電站需要網路、電費、還有地皮租金換電設備成本都需加上去還要投保一些保險,如火險、竊盜險、意外險這樣林林總總加起來肯定超出電池的成本還要考慮到18650或21700的循環次數也就差不多500次超過此次數品管會越來越困難若捨不得汰舊換新都有爆開的風險所以換電的成本肯定比自家充還要高很多這還是拿了政府補助後建置換電設備所訂的價格以後若政府不補助時月租費肯定還會再調漲的所以YAMAHA推出EC-05之後又馬上組充電聯盟就因為早就不看好換電未來的市場了也就台灣政府官員缺乏判斷能力隨者業者起舞盲目投資浪費國民辛苦的納稅錢如同共享經濟模式...最後都是倒閉慘淡收場不論是共享腳踏車、還是共享P2P金融借貸過去的案例相信各位都可以爬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