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綠能的太陽能為例,從100年的每度約NTD8/度收購價到108年的約NTD4/度來看,能源局(非台電)的收購價格已經逐年降低到約一半了~但,電動車的補助卻未有明顯的逐年降低補助的措施...這樣不是讓業者大賺稅金補助而沒有壓力去改善產品進而降低成本?呼籲政府能有明確的逐年降低補助(5-10%)的政策,一是可讓業者有推力去不斷改善產品的成本;二是希望能刺激消費者能盡早更換電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