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557wy wrote:就算你母親被撞。你母親都沒發言權(因為你母親騎無牌車沒有使用路的權力,怎麼算都不對) 鬼扯. 電動自行車就是腳踏車, 只是不能保險, 怎麽沒有用路權?遵守交通規則不就好了? 被撞不能提告嗎? 怎麼會沒發言權?
電動自行車就把它當做是單車一樣不就好了?!單車也有人騎著違規的,有的想彎就彎從不看後面,也有逆向或一直騎上人行道的,但也有單車騎士會遵守交通規則的....不能因為外勞騎電自的居多,就和違規劃上等號~像吳珊儒廣告的那台也是電自等級,目前在街上看到騎這台的大多是中規中矩的騎士,還未見會橫衝直撞或逆向騎的,這又怎麼說?話說回來,我是希望還是要修法一下,電自等級的還是應該要掛牌比較好~
G8InInDer wrote:那種沒掛牌的很不耐...(恕刪) 沒掛牌的有掛牌的我都用5年多了~我的電池11公斤~不知道哪裡重哪裡不耐用?電動機車能買的就只有Gogoro???G粉果然什麼話都說得出來~應該只有傻B才會信
肥貓宅男 wrote:因為目前除了狗肉哪一家能上檯面.....(恕刪) 奇怪了你,手機難道只有頂規才上的了枱面??中低階機難道沒人用了??你有你的需求,但不需把ggr捧成神似的除非有人是靠他吃穿,不然還真想不透要捧成神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