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都是中文,可是怕樓主還是不懂,
我以國小程度的理解大概是:電池壞了要賠25,000台幣
為什麼要一直說賠多少GGR都沒說?不就是最高2.5萬嗎?
一萬和十萬是違反保密條款的賠償金額,為何要簽保密?當然是給了好處阿!
可能最後車主只賠了5000元,但跟25000差距很大,但GGR合約的25,000只是為了防止惡意(刻意)不換電,
所以實際上根本不會求償到25,000,若不簽保密條款,這些人跑出來大聲嚷嚷說:其實根本賠償金額不到5000,
大家不用去換電啦!.......,當然要防堵這樣的狀況,算了,反正樓主是來亂的
國小程度應該都懂,不懂的,大概需要特殊教育了,
可能要申請國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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