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Stock wrote:贊成修法,只要不怕死的都可以上國道,這才叫公平,為何沒錢也沒勢的,騎白牌不能上國道。
+1既然都要修法, ...(恕刪)
因为賀陳旦反對摩托車上高速公路,所以高公局局長要拍部長馬屁,就做了這個卑劣決策,用拖吊方式造成高速公路的大塞車。製造其他用路人的民怨,搞族群對立,搞分化。其實台灣是很適合騎車的地區,擁有完整的路權,和小機車一樣的停車權利的話,會有更多人騎車通勤,汽車數量的增加會放緩,交通會更順暢,可惜低能的交通部只會讓情況惡化,我們需要數十年來僅出現過一次的葉匡時似的開明交通部長。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