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汽車佔空間,一個人出門卻要開四個人空間的車太浪費空間,且會停車位較難找。現在成年人幾乎人人都有一台機車,機車通常是設計兩個人的空間。我覺得機車既然便利性甚至比汽車高,當然要作包人的安全機車,你出門上班只有你一個人駕一台車時,是開佔兩人空間的機車比較方便省事還是開佔四個人空間的汽車比較方便省事?還有包人加不倒機車可以不用擔心滑倒及擦撞跌倒,及不用兩段左轉等優勢。遇紅燈右轉時,還能下車用人牽車的方式紅燈右轉,我常這麼作,因為牽車右轉不犯法,節省時間。要回轉時,也能不用連等三個紅綠燈。現在的法律,機車回轉要連等三個紅綠燈,是非常麻煩的。
Mikekai26 wrote:就一張照片?你要表達...(恕刪) 它是用鋁框吧?不然怎麼斷的這麼徹底呢?把電自當電動機車,強度不足,還是別冒險好了。連殼都因為太薄而裂掉,不知道該怎麼評論它,按照原廠25限速來騎吧!
hector958 wrote:你的論點完全錯誤,...(恕刪) 你提的新聞是“先牽著機車走到右側車道,再騎車右轉“而我是下車用人牽車的方式紅燈右轉,牽車右轉不犯法,因為行人走路的方式紅燈右轉不違法。所以牽車不違法,騎車才違法。意思差這麼多你也拿來不斷的說我的行為違法。你態度實在差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