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真嫣 wrote:5年前孩子才2歲和剛出生的現在1個6歲1個4歲,也因這樣才要買新車。 ...(恕刪) 所以需要載兩個,小孩長很快換em50也撑不了多久,em系列最少要em100才夠,不過車愈大愈粍電,每天充電是必要的,電池也比較不容易壞。
soilli wrote:現在的電動自行車做的像機車也較牢固,速度又慢限速25公里以下騎乘也規定要戴安全帽 ,應該很安全了,為何還要規定不能雙載? ..(恕刪) 目前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現行都是歸類在慢車當中,交通部表示,電動自行車的路權跟一般腳踩自行車一樣,除道路主管機關有特別規定,該處人行道可自行車與行人共用外,是不能行駛騎樓、人行道;當然主管機關也可特別僅限電動機車不得行駛,只開放自行車與行人共道,另外,電動自行車雖然外觀與機車相似,但法規規定它是不可載人。未來修法要求電動自行車要懸掛牌證後,警方將可更容易取締電動自行車各項違規。法規幾年前早就訂了,只是沒有嚴格執行加上我這邊騎的大都是年過60以上太太居多,警察也睜隻眼閉隻眼但真的要抓也是可以,因為有些太太很誇張,逆向,想轉就轉很危險另一種是外勞電動自行車雙載到五股工業區,這種警察也沒在抓可能抓了也沒用,因為她們不能騎機車,禁止騎問題更大
南宮真嫣 wrote:我只有輕型駕照平常載...(恕刪) 說難聽一點你的駕駛習慣好嗎?南宮真嫣 wrote:輕型駕照平常載小孩上下學 南宮真嫣 wrote:買買菜 如果駕駛習慣不好~~~騎有牌車~~~小心魔人出沒
如果bobe只是續航力不夠,沒有其他的問題先天天充,等到電池沒有辦法撐的時候,去原廠換電池(原電都讓你用快5年了)應該也不用花到一台新車價的錢viva 扣補助 也要38900 ,將來還要月租還有改換電模式會改變你的使用習慣,車子結構(車廂),也不一樣喔一般來說,如果環境許可,我會讓充電車天天充的
lan2000 wrote:如果bobe只是續航力不夠,沒有其他的問題先天天充,等到電池沒有辦法撐的時候,去原廠換電池(原電都讓你用快5年了)..(恕刪) 樓主主要問題是小孩大了(現在6歲和4歲)再過兩年上小學後,車太小會載不下,而且還有載人法規問題
除非真的想換車 不然去換電池可能是最划算的而且原本可以自充 用量不大 反而買斷自充是最省的或是自己算五年月租費用跟換電池的價差我筆電用五年還有93%電量 自己使用自己照顧是最好就算每天幾乎都耗光的手機四年也都有80%以上比換不到滿80%的電池是好多了 而且換電情況可能只會越來越明顯就像用手機一樣 回家就充 不用像快充等 也不用換電要手拿 每天用都是滿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