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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不是該出手管管機車租賃電池的價格了?

Ml5711 wrote:
我自己定義了電池形式...(恕刪)

微軟只是自己設計了一堆軟體來賣,連電腦硬體都不歸他管,世上還一堆軟體廠商,為什麼他還是被告反托拉斯法?
以現正電信市場來看,以前中華獨大一個月要1000多多,現在百花齊放,你看599都算貴了,有競爭自然市場就會降價,現在電池租賃,以中華自充399算便宜吧,兩顆電池市價超過4萬,平均壽命算3.5年,只收你17000,哪算貴呢?還不用耽心壞了,也要讓廠商活下去吧。有人砲你當它是瘋了就好。關你什麼事。我油車才15000公里,來關心電車其實沒甚麼立場。
這是個好題目。

因為樓主這一問,我也才查了相關政府單位的工作:
首先,第四台早在 30 多年前就有了,但 NCC 是在 2006 年成立的,直屬行政院。
但其實在 2000 年的有線廣播電視法就已經規定了收費上限為 600 元,到現在還是。

其次,與電動機車相關的政府單位有哪些呢?行政院底下的:
經濟部:主管機關,工業局產業推動。
交通部:產業相關法令。
環保署:電池與空汙的相關補助。
科技部與其他:電池相關技術及人力培訓等。

回到主題,是否該出手管呢?簡單說:不是不行,只是時候未到。
White bear worte:
微軟只是自己設計了一...(恕刪)


拖拉斯最重要的認定原則是透過併購寡占市場阻止別人進入, 形成聯合壟斷.

Gogoro在沒有人要做的電能交換市場砸大錢, 假如Gogoro 跟 中華的電池技術來自同一家公司, 然候Gogoro爲了阻止中華坐大去併購了這一家公司, 那這個行為就可能違反的托拉斯的原則.
Ml5711 wrote:
拖拉斯最重要的認定原...(恕刪)


難得有人有唸書查資料,而不是談論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
tcwang436 wrote:
小的沒讀啥書,連幼兒...(恕刪)


我覺得我就是人肉提款機,相信政府的政策買了電動機車,我的是自充,當時買的時候20a電池2.6萬

過了7年,一樣20a現在價格是2.3萬如果又換三元接線是2.7萬,馬的,一肚子火,過那麼久電池還是一樣貴,我就跟廠商說,2.7萬我就買新油車就好阿。

這什麼世界?電池不知道在貴什麼?第一顆用5年,一肚子火,第三顆上星期報價1萬8也是改的,如果電池在那麼貴,我要棄電動車了,神經病,電池比車貴🔥
當然政府要出手,自由經濟,誰的產品好,價格又親民當然消費者自己會選擇,幹嘛補助那麼多?
有公司成立幾年就想幹掉幾十年的老廠,這種心態很奇怪!
個人覺得本版寫手超多的,一直洗風向,好像當年不可一世的鴻源集團,旗下有百貨公司,大飯店,保全公司等,那時多風光,但是風光多久呢,怎麼掛的?
要說那麼多,那公司賺錢了嗎?
夜月無心 wrote:
我覺得我就是人肉提款...(恕刪)
0.0 下次去對岸買電池自己DIY 看能不能低於1萬元
這是對換電系統又愛又恨嗎 ?

愛的是換電的便利,恨的是價格太高。

其實電跟汽油的成本計算剛好相反。

汽油是油錢貴但是裝油的油箱便宜。

電是裝電的電池貴,但是電費便宜。
我是認為政府應該接收任何電車的公共充電/換電服務,你今天買了一台狗肉或E moving 但你的使用權利被廠商綁住(中華可以自己充個人覺得好一點)我是覺得這挺病態的,今天我買了一台GGR但我永遠只能在廠商下使用,還規定里程。自由度真的低,我們買車,產權屬於我們就該享有一台車的自由使用權,這是概念的東西,當然買GGR不是覺得沒關係就是跟風,一定有人說要買買不買滾or沒人逼你這種話。

但繳月費說真的跟電信月租不一樣,我買了一台手機我有很多電信選擇,有市場競爭,不會我買任何手機卻只能用種花電信的蠢情況發生,不是開放GGR NETWORK 不然就公營,EM也一樣 這樣才像是真正的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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