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雷固 wrote:
說得也是,我們應該制定雙贏的機會。
不要禁二行程機車,比照香煙,課重稅不就好了,比如二行程50cc機車一年的牌照稅徵收5000元,50~150cc徵10000元,150~250cc徵20000元。
這樣不就兩全其美了。...(恕刪)
這叫雙贏嗎?
還有你所謂的雙方,一方當然是二行程車主,那另一方是誰呢?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
台灣終究是自由民主社會,不是什麼事情都是你政府說了算!如果二行程機車真的不見容於大多數的市民,那被禁止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就直接挑明了講,現在禁行二行程究竟有多少的民意基礎?
台灣今天之所以沒有禁煙,並不是吸煙有什麼好處,而是煙害尚未達到讓全民受不了的地步!今天砍二行程,如果只是為了滿足某些官員「禁摩政策」的一貫性,那勢必會造成民怨的!
大家看清楚,現在決定砍二行程的人是誰呢?領導人又是誰?不滿意這個政策,下次就別再把選票投給這個政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