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u222 wrote:
果然是人才
合約不看 就可以不算數的概念? 還問幾條? 看不看都是你的權利
但是簽名不用負責 大家隨便亂簽好了 果然人才中的人才
包山包海哥 你稱第二 沒人稱第一...(恕刪)
不知你是哪....隻眼睛看到我有說合約不看可以不算數的
人家有逐字逐條的看,想必是記憶過人,抽考一下應該是輕而易舉的
閃一邊去 wrote:
我是不清楚電池裡面有多少顆18650,假設200顆好了
那車主弄壞了幾顆??賠償後可否取回那幾顆壞掉的電池??
車主當然是只有使用權啊,賠償後又不是整顆電池歸車主所有,至少有權拿回那幾顆壞掉的電池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