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carfans wrote:真好奇當初拍攝有沒...(恕刪) 理論上...一定有對價...要不然肖像權穩輸但是有可能不對等或隱藏條款跟你說要拍試車記錄,還要你說使用心得..你就說出18個缺點,2個優點....然後條款藏一句,放棄肖像權,可供行銷使用....然後你看到廣告...你在廣告上說了兩個優點...沒了....總之...得看契約...是試車..還是拍廣告.....
我也來鍵盤推論好了5月的事現在才生氣搞不好這幾個月一直有在協調官方一直說會給答案~以拖待變最後受不了了只好怒~~以上只是要說......都不是當事人,沒什麼好評論現在有一方把這事情拋出來另一方GOGORO勢必要出來說明白而不是想要借由息事寧人刪文等方法消毒...
這跟伊梓帆事件超像的啊...就可能贊助沒了,又或是會違反什麼規定的~~~也有可能是工作問題,還是不能代表出賽等等的...所以趕快出來做個澄清!!!說真的...我也很想知道大部份講的是什麼缺點~可以說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