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的小羿 wrote:
目前聽過最誇張且直接的掏空人民血汗錢的方法,為什麼政府可以補助這種設在開曼群島的公司??!人民的血汗錢就要這樣被搬光嗎,行政院你混然不知嗎!!!
呃…你還在用撥接上網嗎?
板上的職業狗黑已經不用這種過時的手法來抹黑GOGORO了,因為漏洞百出!
johnko.lin wrote:
你說的沒錯,台灣沒一件公司有資格稱台灣之光,連 台積電都應該叫美國之光才對大笑
雖然不知道你對睿能產生這種見不得別人好的心理不平衡因素是什麼
先搞清楚,你要不要先講清楚出有哪些公司會厚著臉皮「自稱」自己是台灣之光 ?
台灣之光這四個字都是媒體/粉絲自行灌上的稱呼,不然就是企業自我訂定的目標
同時也顯得台灣產業發展低迷的一種悲哀,基於國人自卑感產生的稱呼
Derek1887 wrote:
網路上三不五時就會聽到「GOGORO不是台灣公司」、「既然說是台灣品牌,為何在開曼群島註冊?」的疑問,剛好這期今週刊有報導,供大家參考一下。
----------------------------------------------------------------------------------
Gogoro選擇在素有「免稅天堂」之稱的開曼註冊,遭受許多「想要逃漏稅」的質疑。
Gogoro行銷副總彭明義表示,2011年公司成立之際,政府尚未針對「閉鎖型公司」修訂法律,當時政府的投資法規明定,技術持股不能超過5%。但當年陸學森接受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投資時,就表明希望能有50%的技術持股,未來能分給所有的Gogoro員工,所以最後才選擇在開曼註冊公司。
另一個考量則是關稅,因為Gogoro未來想把智慧城市的整套方案帶到海外市場,但台灣與東南亞國家並沒有簽訂關稅協定,如果從台灣出口到東南亞國家,必須被課稅,考量價格競爭力下,才選擇可以減免稅率的開曼。
針對台灣政府是否能課Gogoro的稅,彭明義指出,公司的原料、製造生產、員工都在台灣,台灣政府都可以課稅,即使是註冊在開曼的公司,未來Gogoro要是出口外銷其他國家,台灣政府也都能課稅。
今週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