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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 擬掛牌納管


ca5495 wrote:
俺只不過是個開發者...(恕刪)


3輪是為了多一個支撐點,靜態動態都更穩定
剎車力也能提升,畢竟兩個剎車總成,剎車溫度可以比較低
遇到坑洞落差也較能抵抗
3輪真棒

crane06 wrote:
掛牌是無所謂啦!
但是能不能不要限速,至少也開放到60吧...(恕刪)

要到60請買電動機車,電自不但要限速
還要嚴格執法拆掉限速器的車
會肇事的都是解限速或改裝車
不然時速25只有被撞的份
chengjer wrote:
至少違規可以被檢舉,不然就像自行車一樣,沒辦法處罰到,一堆騎士都不怕,闖紅燈逆向行駛都不怕


領牌後應該不用繳燃料稅吧?

還有若不算是「掛牌」,表示不會有車牌掛在車子前後,那其違規別人要如何檢舉?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說,最快今年底前,要求電動自行車需配掛類似識別管理證的「牌證」,但電動自行車不用繳牌照稅也不用領牌費,因此不算是「掛牌」,只是領牌證,號碼將是一碼英文對上五碼數字,另外,97年起共有15萬電動自行車出廠,也將陸續分批掛牌。

kc105 wrote:
要到60請買電動機車...(恕刪)


撞人與被撞,不是工具的錯

的錯

有遵守交通規則的有可能出問題嗎?

請去看看所有的車禍和意外,撇除天災

哪個不是因為人的問題才導致的
政府很缺錢的

掛牌之後就是納稅

違規罰款

不然勒?

滑板,蛇板,飄移板應該也要納入啦
強烈支持
最好腳踏車比照辦理
不然橫衝直撞闖紅燈樣樣來
也沒辦法舉發
真的很討厭……
日本聽說自行車也有列管,價位還不低喔

foxmoder2 wrote:
撞人與被撞,不是工...(恕刪)

應該說時速25,肇事了也不嚴重
我就有看過老人代步車
撞到機車,人都下來了車子還在往前衝
電自本來就有法規,超過就算違法
應該再做個區分吧,圖片顯示建議要掛牌管理的都像是電動機車,沒有自行車踏板,沒電就不能走的那種。
電動自行車有踏板,還分不踏就沒電加速的和不踏也能夠純用電動馬達前進兩種。
早就要掛牌管理了
一堆肇事的無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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