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ptw wrote:
你買不起狗肉啊,那...(恕刪)
無須進貢,無緣,何妨
閃一邊去 wrote:
前面一堆人提了修車的例子了,如果你撞壞了人家的車,全毀賠完車的殘值後你是可以拿走被撞爛的那台車的(原車主有在賣車嗎?),維修的話換下來的零件你也是有權力拿走的(原車主有在賣零件嗎?)。所以為甚麼賠全額(還沒算折舊哩)不能拿走被你玩壞的那顆電池? 就算是維修也可以要求拿回壞掉換下來的部份啊。...(恕刪)
認同+1,我的認知就是這樣
我看了車主提供的合約,加上眾多車主說1顆電池上限就是25000,我的認知這就是電池全新售價
既然賠5萬了,還不能拿回舊電池,真他@的假鬼假怪
5萬賠心酸的
如果官方說法也是不能拿回舊電池的話,那這會變成一大賣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