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漁村-淡水 wrote:當政府推廣電動機車 眾人又在廢核 不是很矛盾嗎?(當廢核後一度電要多少$$$) 推廣電動交通工具本身跟廢核並不衝突,推廣電動交通工具的用意在於夜間離峰電力的充分利用,舉個例子水力發電是24小時運轉的,白天的時候用電量大,但是夜間用電量降低時,發的電沒有用掉,也是白白浪費掉,台灣的燃煤電廠也是24小時運作的,所以電動車或是電動機車在夜間充電時,是儲存電力,當白天騎車外出的時候,大都不必使用電力網路充電.並不會造成電力網路的額外負擔.
ak0716 wrote:推廣電動交通工具本身...(恕刪) 推廣電動汽機車絕對會增加總用電量.造成電價上漲.台灣的水力發電除了颱風期間不得不洩洪外.不會在夜間用電量少的時候發電.相反的南投明潭水庫在夜間還要靠核電廠的電.將水往上抽到日月潭.等白天用電量多時靠水力發電補足.而台灣因大都居住公寓(尤其是北部)無法晚上停在家中充電.尤其是電池無法拆下充電的電動汽車.所以白天充電比率很高.
其實我不贊成廢核, 因為勢必以燃煤發電取代之.另外電動機車增加的用電微乎其微, 就算全數取代機車, 也只增加1%-2%左右用電量, 沒啥影響.電動機車取代燃油機車主要是減少都市空氣污染, 讓全體國民更健康, 環不環保是另一回事.不過台灣大眾對電動機車接受度不高就是了.
sylow wrote:其實我不讚成廢核, ...(恕刪) 我覺得要漸漸的廢核,並開發其他再生能源,不過哪些再生能源的能量是否夠台灣用,只要以後科技進步,不就可以補助核電上的危險。就像日本企業,小型河流發電,海洋發電都在做,這才是正確的。應該發些開發電力的補助,鼓勵民間百姓或企業,開發這些小型發電,一個小型發電雖然只是一點電力,但是當全國都百姓跟企業都能配合開發..再加上國家在高山海洋河流上的開發,是否能抵的上一座5000億還開發不出來的核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