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gu wrote:
換個例子,車禍骨折,我作出賠償,能說這段骨頭歸我了,我要拿走?...(恕刪)
你有買跟對方法一模一樣新的⻣頭給對方嗎??如果有,技術上應該可以哦
若只是賠償,當然⻣頭也不是你的,因為賠償頂多算修復費用
miamivice wrote:
寶哥用點腦要賠超過甚...(恕刪)
認同您不能再多
如果是不平等的條約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報警

啥!! 浪費警力資源
好啦 我認真一點 我找消保官也行
誰說我車子跟GOGORO買 就被他綁住 沒那回事
誰侵犯到我的權益 我跟誰急 天皇老子來都一樣
現在一大堆媒體 還有兩陽 對睿能都很感興趣
我PO個文 還不嚇破睿能的膽 還能把不平等條約 拿出來晾晾 搏個知名度

為什麼要簽呢? 為什麼要簽呢? 為什麼要簽呢?
不要再拿車子被GOGORO 綁住這個爛藉口
前面的新聞 連車子被自已的行動電源燒了 都還能PO媒體 讓GOGORO負責了
你看GOGORO 有多怕事
快把GOGORO逼你簽的不平等條約拿出來 保證讓GOGORO 嚇到吃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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