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如果電池的續航力不夠,車體做的再輕...也沒啥用,不如去買腳踏車自己踩!!
(話說現在一輛好的腳踏車,也不便宜啊!!)
至於摺疊...怎會沒用途呢?
這台摺疊後,不是要人抬的,而是用推OR拉的吧!!(人家是有輪子的啊,除非遇到要上樓梯...就無言啦...)
記得當初第一次看到這台的報導,設計概念就是可以讓使用者摺疊起來後,搭乘捷運/地鐵等交通工具用的...
摺疊後,就像是拖行李箱一樣,總比大家都把整台車貸上車,或是要搭捷運就必須把車,給放在外面停車場放著曬太陽,更來得省空間,也可以讓車主帶到哪用到哪!
這樣似乎可以大量減少捷運站週邊的停車位的使用量吧...,只是無奈台灣捷運的法規......(拔掉電池再上車,應該就不算“電動式的動力機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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