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taco wrote:
找到有一條叫做"任意變更車輛,可合法行駛"再告訴大家
另外,
違規改裝跟定檢有何關係?
加裝電池一事,政府回函說不合規範有什麼問題?
把這種車騎上路,為何不能依法開罰?.(恕刪)
ok,可以確定的是,對於改裝電池,您是為反而反了。
理由有二。
第一,"找到有一條叫做"任意變更車輛,可合法行駛"再告訴大家",這叫有罪推定,任何沒辦法證明合法的,都是非法。
第二,"依法開罰"是依何法?要有明文規定開罰才能罰,不然就是搶錢國家了。
之後不予回應,感謝。
plovea wrote:
ok,可以確定的是,(恕刪)
tda123456 wrote:
他的附件15的電系部...(恕刪)
a91121 wrote:
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 , 人家分享經驗 . 本來不討厭狗肉的, 因為你我開始討厭.
怎樣路上一堆改裝品你怎麼不去檢舉 , 奇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