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RURU wrote:
不是該廠牌的消費者、使用者、車主,當然有批評的權力。
像我上個月25、26、27上台北美食之旅3天,有一天被朋友載到旅館附近要停車遇到一台側柱超長的車。
像這種明知道自己的車側柱超長也不立中柱,當下就決定幫它(車)立中柱,立刻把停車格讓了一位出來。
這要看要批評什麼吧?
要批評車主,可以!
如果側柱是改裝的,也可以批評!
但是,如果停車位夠寬呢?
理論上一格一輛車!
如果停側柱也在格子內,應該也沒有批評的必要吧?
很多人喜歡移車,然後兩格停三輛車,然後讓別人的車殼刮傷,
這種事也可以批評吧?
我自己平常是立中柱,但是在我家樓下的整排機車停車位,我是停側柱的(沒有劃機車格)!
因為我車身長,立中柱,後面會比較凸出,容易造成巷弄內的汽車進出不便!
(而且也有鄰居在整排的機車上貼紙條,希望大家停側柱,因為汽車進出的寬度不太夠!)
不過重點是,批評應該算是種討論!
提出自己的觀點,然後大家來討論!
而不是用一種偏見,然後不理大家的討論,一直在那邊無窮迴圈的在那個偏見上打轉!
還跑到每個討論串去發表偏見,不管原本樓主的主題是什麼!
這就叫抹黑了!
不是在跟朋友哈拉打屁
20多年前在論壇,都是用字再三斟酌才送出
畢竟所說的一切,都會影響到廠商店家或網友
沒用過的東西又何必硬掰跟幾萬人說出你的心得呢?
相信在這沒有人拿著槍指著你說出沒有根據的話
何必在公眾論壇上說出無所本的東西呢?
或者,另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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