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電動(機)車的問題很多,譬如這台「單車」外型的電動自行車。代理商連申請電自牌都沒有(牌要掛哪?而且沒大燈、方向燈),但時速可以到60↑,也公開在賣。問題是警察在路上看到會抓嗎?(外型不過就是台自行車)連看都不會看一眼吧,所以如何執法是一個問題。另外,速度是肇事的主因?人才是吧?政府對於電動(機)車的領牌應該更開放,讓流程變的更簡便,費用更合理。相信很多玩家並不想違規,領牌再騎乘,哪有什麼困難呢?
重點是要掛牌 掛牌 掛牌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會騎電動自行車 會有一些族群沒有所謂的完美做法,但多多少少可以降低一些我認同 電動自行車改裝 速度大於 25km 直接沒收, 而且需要 銷毀,就跟 汽車 沒掛牌上路一樣處理且對駕駛開罰,因為大於25km 若沒駕照 再罰,並比照相關條文 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pencotwo wrote:電自不應把它劃入腳踏車類別應該在綠牌之下再加一類,要掛牌只要有加額外動力的,非純人力都要劃入這一類然後降低騎乘門檻,不用駕照也可騎...(恕刪) 有呀, 目前電自都會掛一個電動自行車的牌, 以前是用一個閃電的雷射標章現在只是警方沒大力取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