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拉 wrote:個人到是持反對意見...(恕刪) 2035還滿久的.還有17年.你真的是可以慢慢等.真的,我是真心誠意的.至於我是沒等啦,我是覺得該用就用了.剛好老摩托車想換了.就去看看比較,能接受我就買了.所以.剛好就是回應主題啦.看一看,能接受就是買.不能接受,就像潘兄一樣不買.購買本來就是自由意識.
gowan1234 wrote:滿可憐的對於自己討...(恕刪) 重點都是同一作者...都同一人在說 = 有災情?這讓我想到之前有間餐廳得罪了一個人然後那個人的相關人士還是本人假裝第三者正義人士到處貼文發文攻擊店家,然後貼出他創造的文章搜索列表說這是網路上有名的惡劣店家說要大家抵制重點資料都不齊全,大部分都是片面之詞大家還罵得很起勁...說餐廳把食物烤焦...貼上個陰暗不清楚的照片只看到黑黑一坨...還一堆人說很焦(我是不懂照片黑黑一坨就是很焦?那拍照太暗的人都是燒焦了嗎?)最後說要提告也沒告,也不敢對峙那篇我跟另一個網友的結論是....不要得罪女人啊結論是什麼?就是要弄一個人或店不用真相,因為大眾不需要真相只需要一個標靶與聳動的標題可以謾罵,這兩個對有心的人完全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