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j2621004 wrote:
看樓主分析,電池部分是13ah,299無限騎,之後一直繳下去????
我在中華網站完全看不到付款細節,經銷商是說因為各地補貼不同,所以網站沒有各地的付款細節資料。
店家把他們的紙本付款期數及金額等細節內容手抄在給我的官方DM空白處,有分13AH(30期,每期299)和10AH(24期,每期250),期滿可自行決定要不要再續約,續約會換一個新電池,繳單次的2500手續費(只有後續的續約才有這筆,首購沒有)後,一樣分30期每期299(或10AH的24期每期250),分期的期限內有電池保固。不過保固這點有站友提到是否有針對蓄電量保固(蓄電不佳後會不會給換新?),這點還蠻重要的,我會找時間再向店家問個清楚。
PS: 根據官網及官方DM,10AH的車型可以另外再加購第二顆電池以增加續航里程,我是覺得我可能會考慮10AH的方案,保留擴充性,反正官方號稱40km的續航力是以10AH為基礎的,只是第二顆有沒分期及保固,還要再問一下。
兩陣營銷售策略不同,沒什麼好吵的
確實是沒甚麼好吵的
因為
根本沒甚麼人吵這些
由於樓主的需求是電自(甚至可有可無)
還有居住環境的影響且擁有汽車來長途代步
並且未曾擁有過電動機車
不了解其中差異
也是在理
這篇請參考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22&t=5356069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22&t=5356069
目前國內的電動車不是不好
只是沒辦法符合大多數的消費者的期望
只要能了解接受他們的能耐到哪,他們仍是稱職的好車
以下是個人見解
等樓主擁有電動車以後
再印證看是否如此
GOGORO之所以能逐漸被接受是因為
把消費者使用電動車會造成的不便以及成本吸收
轉由睿能來負擔及提供
而消費者僅需支付相對合理的價格就能擁有
反觀
目前有生產油車的充電車廠商的作法
電動車賣出去
一切後續幾乎都是消費者需自行負擔想辦法
賣一台就等於買斷一台轉嫁給消費者負擔
簡單的說
選擇GOGORO,消費者通常只須注意資費是不是合理而已
選擇其他的,通常最後不是把電動車放生,就是練出一身技能
度量衡、書同文、車同軌,ISO國際標準,CNS國家標準
USB 通用插槽、3號電池、4號電池、18650鋰電池.....
當規格統一之後,開放任何人無償使用,產品才會蓬勃發展
電動交通工具,種類太多了,舉一些例子:

電動腳踏車:沒電時,還可以靠腳踩
電動折疊滑板車:可以折疊起來,放在汽車的後車廂

此外還有:電動平衡車、電動輪椅、無人機......


所有這些電動產品,電池規格都不統一,當電池需要更換的時候,原廠的賣你貴松松,各種坑,或幾年後停產,電池沒得買了。
因為有這種 "電池陰影" 的疑慮,導致這些電動產品,乏人問津。
如果電池規格可以統一,副廠電池(相容電池)百花齊放,這些電動產品,立刻就會熱銷起來。
我只要買你的機器,買你的空車,電池可以另外買。以後就算電池壞了,也不怕買不到相容的。好比 3號電池,18650電池,到處都有,還怕買不到。
然後才能普及起來,不僅是消費者得利,因為市場變大了,銷售量變多了,廠商也得利。雙贏。
比方 USB 充電插頭,統一之後,百花齊放,街上夜市,到處 USB 充電產品,創造多少經濟。在古早時代,手機充電頭各式各樣,那年代何時見過街上有在賣充電器了。
電池也是同理,只要電池公規標準統一起來,電動產品就會百花齊放。
但是那種:鎖晶片、不賣電池只能月租費,不開放副廠可以無償生產的
說要去競爭公規電池....





消費者:要開放,不要壟斷。
fedora wrote:
論為什麼 "開放式公規" 電池很重要:
度量衡、書同文、車同軌,ISO國際標準,CNS國家標準
USB 通用插槽、3號電池、4號電池、18650鋰電池.....
當規格統一之後,開放任何人無償使用,產品才會蓬勃發展
電動交通工具,種類太多了,舉一些例子:
電動腳踏車:沒電時,還可以靠腳踩
電動折疊滑板車:可以折疊起來,放在汽車的後車廂
此外還有:電動平衡車、電動輪椅、無人機......
所有這些電動產品,電池規格都不統一,當電池需要更換的時候,原廠的賣你貴松松,各種坑,或幾年後停產,電池沒得買了。
因為有這種 "電池陰影" 的疑慮,導致這些電動產品,乏人問津。
如果電池規格可以統一,副廠電池(相容電池)百花齊放,這些電動產品,立刻就會熱銷起來。
我只要買你的機器,買你的空車,電池可以另外買。以後就算電池壞了,也不怕買不到相容的。好比 3號電池,18650電池,到處都有,還怕買不到。
然後才能普及起來,不僅是消費者得利,因為市場變大了,銷售量變多了,廠商也得利。雙贏。
比方 USB 充電插頭,統一之後,百花齊放,街上夜市,到處 USB 充電產品,創造多少經濟。在古早時代,手機充電頭各式各樣,那年代何時見過街上有在賣充電器了。
電池也是同理,只要電池公規標準統一起來,電動產品就會百花齊放。
但是那種:鎖晶片、不賣電池只能月租費,不開放副廠可以無償生產的
說要去競爭公規電池....
消費者:要開放,不要壟斷。
me too
要開放、反壟斷
但很可悲
這種言論因為是跟GGR唱反調
所以會被腦粉抹K
然後被譏:GGR一根充電線就嚇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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