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45 AMG wrote:
若電池續航力100km甚至150km,消費者會倒戈選擇電池買斷自己回家充,不會再讓換電陣營賺月租費,即使回家充8小時才能充滿也無所謂,因為上班族消費者至少有8小時以上不必上班用車。
可是就有人覺得換電又快又輕鬆,沒事也不用擺個充電器在家裡佔位子,還是換電比較舒服。
其實後來仔細想想,不同容量的電池要投入市場也不是不行,就在現有的換電站再單獨設一座電池站,或是直接把電池站其中一座改放新電池,然後在費率方案裡多加一些錢,就可以換用大容量電池,用大容量電池的就專門在那個電池站換,不會混到舊電池,就可以漸漸引進新電池和淘汰舊電池,這也許可行。
另外對於電池的控制晶片也可以辦到新舊電池混用,只要限制新電池的電力輸出就可以,等到舊電池都換的差不多了,再下指令把新電池的限制解除,這也是一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