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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經營是不是該收歸國有?(補充)

chouwu wrote:
是該收回,不要亂護航...(恕刪)
那當初政府投資台積電,是不是要收歸國有變成公營?

沒有這個症腐拿納稅人的稅金大力扶植下
電車廠商能有出頭之日?
收歸國有實至名歸

jason 567 wrote:
當人家的創意和研發...(恕刪)
嗯啊 液晶電視只要搭配友達奇美的面板

通通都打七折 畢竟兩兆雙星 砸多少錢進去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不必收購
政府開放多家電池商,生產電池,提供不同的月租費方案
讓消費者能選擇用哪家業者的電池
gogoro就負責收權利金,還有賣車

政府都要把他的電池設為公版,也想要推電動車了
要這樣才能搞大,gogoro能收到更多權利金,還有賣更多的車
只有獨門生意在做,電池只能換你家的,你高興說多少月租就多少
很多人當然就沒興趣,對吧
我辦手機門號有中華電信,有台哥大...等可辦
我可以選擇辦任一家的門號來用
如覺得不好用,合約到期後,還可以NP(攜碼)到別家電信業者

要開放才能把市場搞大
如果還是要做獨家生意,那我想要憾動兩陽一葉的燃油車市場
有困難度

或許有人會說,用不同家業者電池,那車子壞呢
那我辦台哥大門號,手機壞是找台哥大還是手機業者
我買光陽的機車,買Toyota的汽車,車子壞要找中油/台塑,還是車輛業者
不好~但有創意~
由中油(能源)做電源規格開發與共享.既有國家色彩(不會壟斷),沒有直接參與競爭(電動車),又可與工商接軌.
不過....以中油,個人對能否開發"電源規格"這個技術問題抱持懷疑態度就是了....無法切合實際使用求,但可由中油主導(資金),邀各廠商協同開發.
這是在學習〝見好就收〞的造句嗎?

closer0616 wrote:
如題,能源這種東西...(恕刪)


電磁一樣是圖利一家公司!

就跟ETC一樣!



爽爽賺、賺死了!

‧°∴°☆﹒°☆﹒﹒‧°∴°﹒☆°∴°☆﹒﹒. °.﹒‧°∴°☆‧°∴°﹒☆ ☆°.﹒‧°∴°☆°
grason00 wrote:
政府開放多家電池商,生產電池,提供不同的月租費方案...(恕刪)

本來就沒有管制,所以也沒有東西可以開放,問題是沒有其它廠商願意投資。

chouwu wrote:
是該收回,不要亂護航
不收回很簡單,把當初和政府拿的經費,明天全部用現金給我全吐回來給國庫
因為我是納稅人,這公司拿了我的納稅錢,就算一塊也好,我也有權利主張我應有的權利,他就該實行義務
我只要他們開放給各家車廠使用,不可收權利金,但可做換電賣電之營利行為
這種企業不要把原因當藉口,不要把結果當權利,除非他都靠自己


你的論點很有趣

意思是如果有學生拿了政府的獎學金
以後他畢業後的收入或是他努力做出來的技術、創意、專利之類的就要收歸國有的意思?
或是拿了生育補助小孩就要被收歸國有?

政府本來就有很多獎勵措施
這些成果可以讓全民共享
比如說創造就業機會,提升競爭力等等
研發付出的成本往往不能跟那些補助經費比

而你也在享用這個國家的所有建設
如果要比付出的納稅錢
那高收入高所得稅的人是不是開車要有專用道?
因為他付比較多的錢
有本事就開發其他更優質的電能系統或是替代能源系統啊
讓市場趨勢去淘汰狗狗肉啊
不過我是看衰雙陽沒這本事啦
這種傳統車廠最厲害的就是想撿現成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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