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wu wrote:那當初政府投資台積電,是不是要收歸國有變成公營?
是該收回,不要亂護航...(恕刪)
政府開放多家電池商,生產電池,提供不同的月租費方案
讓消費者能選擇用哪家業者的電池
gogoro就負責收權利金,還有賣車
政府都要把他的電池設為公版,也想要推電動車了
要這樣才能搞大,gogoro能收到更多權利金,還有賣更多的車
只有獨門生意在做,電池只能換你家的,你高興說多少月租就多少
很多人當然就沒興趣,對吧
我辦手機門號有中華電信,有台哥大...等可辦
我可以選擇辦任一家的門號來用
如覺得不好用,合約到期後,還可以NP(攜碼)到別家電信業者
要開放才能把市場搞大
如果還是要做獨家生意,那我想要憾動兩陽一葉的燃油車市場
有困難度
或許有人會說,用不同家業者電池,那車子壞呢
那我辦台哥大門號,手機壞是找台哥大還是手機業者
我買光陽的機車,買Toyota的汽車,車子壞要找中油/台塑,還是車輛業者
chouwu wrote:
是該收回,不要亂護航
不收回很簡單,把當初和政府拿的經費,明天全部用現金給我全吐回來給國庫
因為我是納稅人,這公司拿了我的納稅錢,就算一塊也好,我也有權利主張我應有的權利,他就該實行義務
我只要他們開放給各家車廠使用,不可收權利金,但可做換電賣電之營利行為
這種企業不要把原因當藉口,不要把結果當權利,除非他都靠自己
你的論點很有趣
意思是如果有學生拿了政府的獎學金
以後他畢業後的收入或是他努力做出來的技術、創意、專利之類的就要收歸國有的意思?
或是拿了生育補助小孩就要被收歸國有?
政府本來就有很多獎勵措施
這些成果可以讓全民共享
比如說創造就業機會,提升競爭力等等
研發付出的成本往往不能跟那些補助經費比
而你也在享用這個國家的所有建設
如果要比付出的納稅錢
那高收入高所得稅的人是不是開車要有專用道?
因為他付比較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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