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的法規明明規定在25km/h以下但是就是有廠商讓他們比照電動機車讓他可以超出這規範超出規範後,造成你我的用路安全,為何不管理我支持25km/h以下維持現在的制度,超過的車輛須強制戴安全帽PS.騎腳踏車,超過時速25的時候,跌倒都不是什麼小傷.....
ompcard wrote:我也有一台,老婆在...(恕刪) 完全同意你的說法安全帽是保護自己的…保險是在保護自己與對方的這個都省不下的…就是有一些不怕死的…省小錢花大錢沒有遇到是運氣好,遇到一次就知道痛了完全支持增加牌照
騎自行車撞死人不用賠嗎?我建議自行車也要納管。像日據時代那樣,自行車也弄個牌照。買自行車就要買牌照,這樣車就不怕被偷,現在好的自行車也一台好幾萬塊!納管須要人員,就每年交個幾佰元,增加就業人口,反正台灣找工作並不容易,這不很妙嗎?!
汽機車掛牌還不是一大堆車禍掛牌能夠減少車禍的思維不知是那來的車禍發生的原因一大堆不去思考減少車禍的原因(部份車禍發生的原因與道路設施的設計、施工、管理不當存在相當的關係,路不平政府該不該罰?)只想掛牌收費罰錢政府的效率只在跟人民搶錢時才能達到高峰
之前去墾丁一堆電動車沒戴安全帽又騎在路中央租車店家挑簡單又有商機的事情做,無可厚非一群沒有道路基本常識的人盧在路上雙載蛇行(雖然有些人考駕照也是用雞腿換的啦...)但卻無法可管?!好棒棒政府終於有點sense了基本上我贊成腳踏車、電動車等皆需牌照,或政府輔導基礎常識後再上路且需牌照等可記名的識別方式,於違規時做處分(腳踏車闖紅燈真的超危險的...)